行业动态

(9)未按照供货协议规定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方案(通用15篇)

  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材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目标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范本项目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本项目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配送产品

  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猪肉、禽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小麦粉等食品。

  三、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食用植物油必须符合GB2716-20xx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转基因油)。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食用植物油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2、小麦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小麦粉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3、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企业(禁止供应病、死、种猪、老母猪肉),并提供动物检疫部门的两章两证,猪肉送达学校食堂时须为净肉(无骨,肥肉、瘦肉比例为4:6),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4、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5、禽肉、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禽肉必须当日屠宰并提供检疫证明)。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并提供有相关部门检疫(验)证明,酶抑制率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的发生,我校在上学期已对区教育局关于粮油进行招标配送的基础上,多次召开领导会和食堂工作人员会议加以探讨和研究,大家一致认为配送首先要保证食材安全,另一方面要保证质量。目前我校的粮、油、菜、调味品、早点的采购等已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

  根据区教育局勤俭办公布的粮、油中标单位,我校先逐个了解中标的单位的食品来源、生产方式、食品的价格等,然后与中标单位进行沟通和洽谈,并到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查,这些准备工作为我校顺利选标打下基础。

  强化选标和合同的签订

  在先前了解的基础上,学校召开校长会,各位领导将了解的情况以及个人的想法逐一交流,经过讨论研究,大家一致同意选用溧水区和风镇沙塘庵的米及菜及送公司的油和生鲜食品类(蔬菜、猪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作为我校食堂的食材。分管食堂校长及主任与这几家中标单位商谈食品的质量、食品的.价格、配送的方式、付款的方式、合同的签订等注意事项,对合同的文本进行了仔细的推敲并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可,然后再将具体情况上报一把手校长,由校长进一步的去审查,最后再由校长代表学校与这几家中标单位逐一签订合同。同样,调味品等日杂品和早点也进行了同样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程序的签订相应的合同。

  明确配送的流程和要求

  我校在统计需要的物品后,以采取电话的形式通知配送单位提供本校的食品的需求量,配送单位得到信息后,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向我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同时配送产品还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我们明确要求生鲜食品类(蔬菜、猪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的配送时间为每天早上6点半之前,配送单位必须备有“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入学校。其余食品原料视我校的具体需求进行配送,但都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尽量不配送一些容易引发群体性中毒的食品,如马铃薯、四季豆等。

  我们还要求配送的食品价格应低于市场的零售价,对于质量疑是有问题的食品坚决不用并及时退货,更换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食品同时提出警告,连续出现两次类似的问题取消配送资格。要求配送单位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的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进行处理。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市教育工作部署和《20xx年江苏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结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学校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为打造“高质量县域教育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提供强大的服务和保障。

  二、总体要求

  加强学校后勤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为底线,实行学校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定人定岗定责机制,夯实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强化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特种设备管理,规范食堂大宗物品及学生公寓用品、校服采购,加强学校食堂文化建设,深入推进“阳光食堂”“A级食堂”“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程,按期完成省市“锅炉低氮燃烧排放”“节能节水”等提升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教学环境,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师生在校学习、生活、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安全保障。

  三、工作要点

  (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健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和食品等工作管理制度,包括《食堂从业人员岗位职责》《食品进货验收制度》《采买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卫生保洁制度》《领导、教师陪餐制度》《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安检制度》《仓库进出库管理》《司务长轮岗制度》《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制度》《学生校服、公寓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等学校后勤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夯实安全工作举措。

  2.建立责任机制。层层签订学校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责任要落实到每一个设施设备、每一个具体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以及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细节,严格做好各关键环节风险管控。

  3.组织安全培训。学校要以《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为重点,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参加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相关考试。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压力容器、电梯、炊灶具等食堂设施设备的安全风险教育,加强师生及食堂员工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师生及食堂员工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堂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水平。特种设施设备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4.加强设备管理。加强特种设备、消防、炊灶具等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对学校压力容器、电梯、炊灶具等设备的持证上岗、定期检验、使用登记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实施特种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理,及时消除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出现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做细做实常规管理。

  5.细化日常管理。实施“五常”“六T”管理模式,从进货查验记录、进出库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菜谱定制、食物保温贮存、食品留样、服务态度、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水电气的使用等各个方面抓好常规管理,做到“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和“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对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新学期开学前后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包括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账资料、应急处置等,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才能供餐。

  6.严格检查验收。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总务主任、食堂司务长、教工代表构成的'食堂日常工作检查组,制定轮值检查表,形成日日检查制度。日常管理、检查情况须按市教育局统一编制的学校食堂管理台账(一套9本)要求,按时据实填报。建立以行政领导、食堂司务长、教工代表、内监委、家委会代表构成的食材采购验收组,对食堂每日采买食材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结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对照《江苏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工作手册——51条〉》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各环节的防控要求,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研究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可靠。

  7.提倡节约营养。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加强供餐管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意识,养成健康饮食习惯,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有效落实营养餐,提高供餐质量,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

  (四)强化食品查验制度和追溯制度。

  8.及时索票索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采购时既要查验食材相关生产资质、质检报告,又要查看状况是否正常。要索取并留存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要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猪肉必须盖有非洲猪瘟检测阴性章,蔬菜必须有农残检测报告。疫情防控期间,慎用进口冷链食品,使用冷冻食品必须有核酸检测报告,接触人员(供应商、采购、验收、加工人员)必须接种疫苗。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9.建立追溯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实行签字背书,坐实责任。要准确详实填写食材入库出库记录,收齐相关原始凭证保存三年以上,以备追溯。食材进出仓时要再次查验,食品加工保管过程要做到操作规范、监控可查,食品加工完成按规定留样,定人定锁负责。

  (五)规范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和服务性收费工作。

  10.坚持公开招标。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是指食堂日用品、消耗量大的物资采购,主要包括肉类、米、面、油等以及每学期采购额累计超10万元的物资采购。为保证学校食堂物资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原则,招标前5个工作日在市级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对招标事项进行公示。一般实行一学年一招标(人数较多的学校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10万元以下物品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健全询价、比价手续,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询价、比价档案资料。

  11.坚持公证评标。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以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为单位统一组织招投标。学校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招标工作组织领导。评标委员会成员可由招标单位代表、专业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分管纪检领导担任。招标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招投标规则,增强对采购物资中标价格和质量的把控度。评标中应坚持优质、低价原则,当场公布评标结果,并对外进行公示。

  12.坚持“八个严禁”。食堂物资采购坚持“八个严禁”。一是严禁不实行公开招标,由学校指定供应商;二是严禁先采购,后补办招标手续;三是严禁由校方约定几家参与招标,不在市级平台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四是严禁公告期未满提前招标;五是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供应商投标;六是严禁围标、串标、泄标,招标单位要加强投标人资格审核,严禁接收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共同参与投标,严禁假借他人名义参加招投标;七是严禁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物品进入学校食堂;八是严禁接受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13.坚持责任追究。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校长对采购工作负总责,未执行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的,在市局年度考核中此项工作不得分。对在招标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予以严肃处理,对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应依纪依规进行追偿;对学校食堂经营有谋利行为和服务性违规收费行为被查处的,年度考核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有谋利行为的学校食堂不得评为“A级食堂”“A级示范食堂”。

  14.坚持校服严管。学校校服、公寓用品等采购,以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时段的招标文件、上级及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依据,以《如皋市学校校服申报、验收、结款流程》为标准,通过召开座谈会、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加强校服管理过程管控,做好校服服务保障工作。对校服、学生公寓用品等服务性收费项目要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公示,严格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服务性项目原则,严禁学校捆绑收费、强制学生购买服务项目、擅自提高服务性收费标准等行为。

  (六)落实后勤服务公示制度。

  15.建立公示制度。各校要建立服务性收费、后勤账目公示制度(主要指食堂、校服、学生公寓用品),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政策依据要向社会公开。食堂、校服、学生公寓用品变更收费标准必须按要求向局财审科报备。学校食堂要在醒目位置建立公示栏,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有效证件,公示原材料采购价格、菜谱、菜价,公示食堂管理工作组成员名单、食材采购验收组成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16.公开经费管理。要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零盈亏”原则,有效进行成本核算和控制,做好带量采购工作。要加强学生膳食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学生伙食费。学校食堂账目每月结算细目要向师生公开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议与监督。

  17.提升服务品质。学生食堂饭菜花样品种、饭菜价格、饭菜口味、服务质量、安全标准要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做到每日菜品营养全面、品种丰富、物美价廉,通过微信向家长推送每周制定的菜谱,食堂要定期向家长开放,邀请家长参与食堂管理。学校食堂实施校领导每餐次陪餐,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进班陪餐,家委会代表每周(或每月陪餐)的陪餐制度。

  (七)推进食堂重点设施设备提升工程。

  18.推进设备升级。按照《南通市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指南》和《南通市学校食堂重点设备配备指南》要求,聘请市市场监管局和消防大队的专家进行指导,做好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配备升级工作。对食堂硬件建设要不断提档升级,彻底消除一般等级食堂(B级),进一步提高优秀等级学校食堂比例。

  根据如皋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学校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做好本年度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提升工程。根据《如皋市20__年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皋发改〔20__〕58号),学校食堂大力推广全电食堂,降低用能成本,提高安全用能水平,改善厨房环境,消除液化气瓶安全隐患,做好瓶改电替代工作。

  19.推进“明厨亮灶”。根据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学校要继续重视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要加强各环节监管,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对原材料配送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安全。同时每所学校要在食堂餐厅配备大型电子显示屏,推进学生食堂加工制作监管过程向师生视屏公开,推进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工作开展。

  (八)加强“阳光食堂”规范化管理。

  20.规范“阳光食堂”。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确保业务操作标准规范、信息录入准确及时、运转正常有效。要充分发挥监管服务平台的前哨作用及监管功能,及时发现、分析和处置平台建设和食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完善回应、上报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九)抓好学校后勤创建工作。

  21.开展食安创建。积极参与省市食品安全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确保高标准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A级食堂”“A级示范食堂”创建工作。发挥食堂的育人功能,从健康营养、卫生安全、勤俭节约、文明礼仪等多个角度打造独具魅力的“文化食堂”。

  22.做好垃圾分类。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不断提升师生的生态环保意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创造一个美好家园。学校要在垃圾分类经费使用上做好列支预算。食堂餐厨垃圾严格实行干、湿(餐厨)分类管理,依法实施处理。校园内配置可回收物收纳箱,不可回收垃圾箱,增设有害垃圾桶。生化实验废弃物要严格按照有害垃圾的处理办法处理。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记载要完善及时。

  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20xx年x季学期防疫期间中小学生返校午餐午休工作指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疫情期间学校实行“住宿生一周一进出,外宿生一天一进一出”封闭式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就餐,具体做如下安排。

  一、住宿生早餐错峰用餐安排

  1、错峰用餐线路安排

  ①领取早餐线路:统一自带餐具,男住宿生从鸿鹄梯下,女住宿生从瑜璟梯下,直达饭堂一楼,排队领取早餐。

  ②初一初二级住宿生回宿舍用餐线路:领取早餐后,初一初二级住宿生统一从璟鹄梯上,回到本人所住宿舍的床位位置用早餐。

  2、错峰用餐时间安排

  第一批(6:05):初三级住宿生领取早餐后,在饭堂内按指定座位用早餐。

  第二批(6:15):初一级住宿生领取早餐。

  第三批(6:25):初二级住宿生领取早餐。

  二、全校学生午、晚餐错峰用餐安排

  1、错峰用餐线路安排

  ①初一级学生:A级各班学生经恪勤梯依次下到恪勤楼二楼走廊→饭堂北门入口区域→洗手和清洗餐具后进入饭堂领餐(9班跟B级路线用餐);B级各班学生依次经恪勉梯→恪勤楼一楼走廊→饭堂东门入口北区域→洗手和清洗餐具后从璟鹄梯上到二楼进入饭堂领餐。

  领餐后,外宿生在饭堂内按指定座位用餐,住宿生按早餐线路回宿舍用餐。

  外宿生用餐完毕,清洗餐具后,统一从饭堂前阶梯离开饭堂→香樟大道→勤勉梯三楼→各班学生根据教室位置选择人少路线回班。

  ②初二级学生:A级3-9班学生经勤业梯下一楼与1班2班汇合恪勤梯→恪勤楼二楼走廊→饭堂北门入口区域→洗手和清洗餐具后进入饭堂领餐;B级各班学生依次经恪勉梯→恪勤楼二楼走廊→饭堂东门入口北区域→洗手和清洗餐具后从璟鹄梯上到二楼进入饭堂领餐。

  领餐后,外宿生在饭堂内按指定座位用餐,住宿生按早餐线路回宿舍用餐。

  外宿生用餐完毕,清洗餐具后,统一从饭堂前阶梯离开饭堂→香樟大道→勤勉大堂或勤志大堂(电子屏大堂)→根据班级位置选择人少的楼梯回教室。

  ③初三级学生:从酬勤楼下楼梯→恪勤楼二楼走廊→饭堂北门和东门入口→洗手和清洗餐具后进入饭堂领餐(其中初三A级学生从一楼北门进入饭堂、初三B级学生从璟鹄梯上到二楼进入饭堂)。

  领餐后,在饭堂内按指定座位用餐。

  学生用餐完毕,清洗餐具后,统一从饭堂前阶梯离开饭堂→香樟大道→勤志大堂(电子屏大堂)→酬志梯回教室。

  2、错峰用餐时间安排

  ①午餐

  第一批(11:20-11:48):初一级

  第二批(11:50-12:08):初三级

  第三批(12:10-12:30):初二级

  ②晚餐

  第一批(17:10-17:38):初一级

  第二批(17:40-17:58):初三级

  第三批(18:00-18:20):初二级

  为给广大师生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就餐环境,决定按照以下方法实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用餐安全。

  一、宣传到位科学防控

  通过班会、广播等形式在师生中广泛宣传疫情期间分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起重视。餐厅、食堂装贴宣传标语,发布疫情相关知识及主流权威信息,引导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人员正确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控。特别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心全意做好用餐保障。

  二、组织到位有序保障

  实行初中、高中分开就餐,错时就餐。食堂张贴《食堂防控工作指引》。就餐时,食堂安排专人值守指挥,测量体温,采取合理分流就餐人员、错时错峰就餐和适当延长错峰就餐时间等方式,最大限度实现分散就餐、有序用餐。班级实行班主任跟班的措施,保证学生餐前排队不拥挤就餐时保持安全距离,不交流、不面对面就餐,餐后迅速离开餐厅。学校领导轮流值日保证用餐的'良好秩序。

  为切实提高公司食堂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有效的组织救援,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结合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责任人的食堂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组长

  负责公司对食堂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2、副组长

  负责现场整体工作安排,配合组长对应急处置的布置安排。

  3、组员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

  (1)信息组

  ①负责与附近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等部门联系;

  ②负责与病人家属联系;

  ③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处理组

  ①负责协助医疗部门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②负责随时了解应急事故状态,伤亡人数;

  ③协助处理好善后的其他各项工作。

  (3)后勤组

  ①负责应急物资采购,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②负责车辆的安排。

  现场秩序维护组

  ①负责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

  ②提供一线的情况,向员工和病人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在食堂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置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或厨师长--食堂主管--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求援程序:

  1、现场第一发现人立即向现场值班人员或厨师长报告。

  2、现场值班人员(厨师长)立即上报食堂主管,并控制事态、通知就餐人员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3、食堂主管立即上报总经理,并立即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4、信息组立即与附近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等部门联系;

  5、后勤组立即组织车辆,送往联系的医院;

  6、处理组立即了解事故及伤亡人数等情况,收集相关病情信息;

  7、秩序维护组立即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

  8、处理组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临时封锁现场,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9、信息组了解病人信息,联系病人家属。

  10、后勤组筹备应急所需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11、信息组对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12、现场秩序组对现场员工和家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13、处理组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4、处理组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5、在未经公司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

  (四)善后及责任追究

  1、善后处理

  (1)食品消毒处理

  ①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②对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度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2)事件总结处理

  事件处理结束后,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各项记录和处理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并对公司人员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2、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公司负责落实执行;

  (2)属公司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公司将对以下几点要进行责任追究。

  ①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②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③对事故处理中玩忽职守、推诿等影响应急预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拟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每年约240万元,服务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480万元。

  二、资质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三、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9月6日—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9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2.联系方式:张老师电话:

  吴老师电话:

  六、监督电话:

  一、消防应急机构

  1、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职责:保证现场抢险救灾、人员运送、现场用车、工具、和其它物质等。同时,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保护、治安管理、人员查询。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预防和制止各类破坏活动。对肇事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2、防护、救护组:

  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在120救护人员来到之前,利用现有医疗设施,挽救伤员。

  3、灭火行动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利用校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4、疏散行动组:

  组长:

  职责:引导全体师生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通讯联络组:

  组长:

  职责:迅速与市消防大队或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6、善后处理组:

  组长:

  职责:根据实际安排情况,协调民政、社会保险,保险部门妥善安排人员的后事处理工作。组织接待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交通、住宿工作,防止发生上访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二、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学校安排事故应急组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类别采取救援行动。并立即向上级做特大事故的应急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各成员负责应迅速到达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事故发生初期,应按本学校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总结本次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

  大学食堂消防应急预案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2.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立即将火情通报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部负责人。

  2.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燃烧范围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小区名称;.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火灾发生部位;.燃烧物品;火势状况;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报警人姓名;

  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4.1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临时指挥部由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6.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7.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消防监控室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现场总负责人。

  7.4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减少学生感染概率,确保校园安全,特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如下安排。

  一、错峰就餐

  1.早餐:7:00-7:40,住读生在校就餐;走读生可选择在家或食堂就餐。

  2.午餐:全校学生均在校就餐,不得外出。

  11:20:

  住读生:高一年级、高二12班住读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二楼取餐;高三年级、高二345班住读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一楼取餐;住读生取餐后全部回寝室就餐,生活老师负责本单元学生就餐秩序;科任老师将住读生送达食堂后立即返回教室。

  走读生:高中各年级走读生派代表(每个年级统一安排)到食堂一楼处取餐,走读生全部在教室就餐,就餐时保持足够间距,高中各年级1、2班第五节课科任老师陪餐,并负责该班走读生就餐秩序。高三学生就餐结束后,立即回教室自习、午休。

  11:40:

  初二奇数班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一楼AC座位就餐;初二偶数班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二楼AC座位就餐;就餐结束后立即回教室午休,不得聚集。

  12:00:

  初三奇数班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一楼BD座位就餐;初三偶数班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二楼BD座位就餐;就餐结束后立即回教室午休,不得聚集。

  初一年级各班主任立即到本班教室就位,以班为单位派学生到食堂一楼取餐回教室就餐;各班1、3、5纵队先就餐,2、4、6纵队后就餐,未就餐同学戴好口罩完成学习任务,第二天交换;班主任陪餐,并负责本班午餐就餐秩序;学生就餐结束后在教室午休。

  3.晚餐:

  17:10:

  初二住读生、初三上晚自习的.学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二楼AC座位就餐。

  初一住读生、高一住读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一楼AC座位就餐。

  17:30:

  高二住读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二楼BD座位就餐。

  高三住读生在科任老师带领下,两路纵队保持1米间距有序到食堂一楼BD座位就餐。高中走读生以年级为单位到食堂一楼取餐到教室就餐,由各年级1、2班第九节课科任老师陪餐并负责就餐秩序。

  就餐结束后准备晚自习。

  4.注意事项:

  (1)全校学生午餐晚餐前提前将餐具带到教室,放学后就餐前不得回寝室。

  (2)打饭打菜一步完成,请同学们提前想好所打菜品。

  (3)初一年级午餐和高中部走读学生午餐、晚餐均到食堂领取盒饭,盒饭价格8元/份(两荤一素)。

  二、充卡事宜

  校园卡充值:开学报到当天到食堂底楼排队保持间距充卡;新充卡学生缴纳20元卡费(初一走读生、高中走读生不用办卡),使用完后可凭卡退费;荤菜每份5元,素菜每份1.5元,米饭1元(可添加),各位家长请根据孩子实际就餐情况一次性充值一周的金额;享受一免一补的学生直接带卡按规定充值。

  第一条 为及时处理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

  第三条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质监局、民政局、供电局、消防大队以及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修排险组、治安保卫组、救护安置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应急处理小组。

  各应急处理小组职责如下:

  (一)抢修排险组:制定抢修、排险方案,实施抢修排险,制止燃气泄漏,开展现场防火、灭火、防爆工作。

  (二)治安保卫组:负责现场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指挥疏散、转移群众,维护现场秩序。

  (三)救护安置组: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四)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发生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鉴定、理赔工作,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四 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事故单位应在采取抢修排险措施和抢救伤员的同时,立即报告市消防大队、市规划建设局、市政府值班室。

  (一)燃气企业主要储存设施发生严重泄漏的;

  (二)燃气设备、设施故障导致燃气大面积进入用户家庭,造成人员伤亡的;

  (三)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密集区燃气管道泄漏,严重危及安全的;

  (四)由于燃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第五条 重特大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后,各应急处理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一)公安部门应组织警力在现场设立警戒线,做好现场治安保卫和警戒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员。

  (二)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积极开展防火、灭火、防爆和抢险阻漏工作。

  (三)医疗卫生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治疗。

  (四)供电部门对事故现场要采取断电、灯火管制措施,在夜间要确保事故现场抢修照明。

  第六条 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质监局、消防大队配合,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七条 本预案由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一、实施范围

  4-6年级学生及全体教职工。

  二、就餐点及桌椅、餐具安排

  1、学校安保处根据各年级就餐人数和错峰放学时间划定各就餐时段及就餐区域,分年级分班错峰就餐,每班进食堂就餐间隔5分钟,设行专人专座。

  2、为预防学生就餐时不发生交叉传染,在餐桌上设置隔离挡板,左右隔凳就座,前后左右就餐位间隔1米以上。

  3、全体学生要求自带带盖餐具及湿纸巾。

  三、就餐秩序安排及要求

  1、学生要求自带带盖餐具,在正、副班主任带领下(分别在学生队伍前后)先食堂外等候处保持生与生之间的间隔结合排好队,然后在食堂洗手槽处按“七步洗手法“洗手后,再按地面导向线间隔1.5米排队分班依次进入自己的'餐位上坐下,摆好打开餐具。

  2、由正副班班主任组织好学生就餐纪律后在食堂分餐窗囗领取本班饭菜,对本班学生进行分餐。

  3、严肃就餐纪律,不得在食堂中喧哗,除就餐时以外不得摘除口罩。

  4、学生就餐结束后不得离开座位,待全班学生就餐完毕后收拾好餐具由班主任(副)带队以班为单位从食堂出口处离开,建议清除剩菜剩饭后再用自备的消毒湿纸巾擦拭餐具后收好回家进行清洗和消毒。

  5、各班由正、副班主任根据时间安排带领学生就餐,不得迟到或早到,每班间隔5分钟进入食堂。

  6、每日3名值班教师参与食堂就餐值勤(具体人员由当日值日教师领队协调安排):1人负责食堂外等候区管理秩序,1个在食堂入口处负责秩序维持;1人在食堂出口处的负责秩序管理(如倒剩菜饭、离开通道方向)。

  值日行政要每日午餐到场督查,及时纠正不良就餐行为。

  四、学生午餐错峰就餐时间安排:

  1、六年级1班就餐时间:11:35-11:55,六年级2班就餐时间:11:40-12:00,六年级3班就餐时间:11:

  45-12:05。

  2、五年级1班就餐时间:11:50-12:10,五年级2班11:55-12:15,五年级3班就餐时间:12:00-12:20。

  3、四年级1班就餐时间:12:05-12:25,四年级2班就餐时间:12:10-12:30。

  4、教师就餐:12:40-13:00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和民心工程。为了更好、更快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__—20__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__〕54号),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我校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我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上级部门召开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会议精神指导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我校1-9年级现有943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营养餐配发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即每生每年600元,标准随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三、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学校总务处、财务、后勤及炊事员等人 。

  2、职责分工

  (1)、校长全面负责营养餐工作。

  安全副校长负责全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总务主任负责制定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

  (2)、学校必须健全专项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需要和专款专用。负责全校营养餐资金预算、决算、支出、票据收集工作。负责全校营养餐计划的数据业务处理,档案建设管理,用餐的发放工作;负责全校营养餐计划的实物保存、账目管理、分发实物工作;负责早餐材料计划安排、实物出库、登记工作。

  值周教师:负责学校就餐安全、取餐秩序、用餐文明等教育工作。

  (3)、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发放及学生用餐的安全及进行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的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

  (4)、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5)、学校采购人员做好学生食品供应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6)、学校财务人员负责对“计划”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7)、学校建立专项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征求家长、学校学生意见,改进计划,并向社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8)、学校其他职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的相关工作。

  (9)、学校负责落实好 “计划”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定、食品的保管加工、组织分发、学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学生救助等工作。

  四、管理措施

  1、建立实名制管理

  学校以学生实际人数实际姓名建立花名册,每餐后学生必须签名,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满意程度。

  2、建立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

  从变化大、无明显变化、变差、不适四个方面,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老师评,每月一评,然后汇总。对健康状况变差或不适的学生要具体分析,研究切实可行的营养方案。

  五、监督机制

  1、推举产生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

  组 长:

  组 员:

  2、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食品配送,供餐流程,食品数量、质量。

  监督食品的安全、卫生、营养搭配是否符合要求

  广泛听取、收集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并监督迅速整改。

  六、食品采购供给

  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2、采购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3、入校前严格验收,如实登记,作好记录。

  4、食品运输工具要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5、“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每天有采购清单,出售人员签字,采购员签字。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

  6、出售人员必须经防疫卫生部门体检,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持证上岗。

  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此项组织机构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3、学校安装餐具摆放卫生柜,实行餐具定点摆放,避免学生乱用他人餐具。

  4、食品提供商必须讲究卫生,发放前必须洗手,食堂内外必须天天打扫,橱柜等经常擦洗,保持洁净。

  5、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在改善学生营养计划工程实施中上级有关部门应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

  1、我校共有学生943人,有教职工厨房405平方米,只有120个就餐位,没有学生食堂,不但无法加工鸡蛋面条等,而且保管储藏牛奶豆浆面包糕点也比较困难,需购买餐桌椅600个就餐位。

  2、我校后勤人员紧缺,为了确保学生营养计划落到实处,需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8名,月工资1800元。才能正常实施改善学生营养计划工程。

  3、为保证食堂正规化,需购买留餐样品设备,电冰箱等设备,预计所需资金10000元。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餐厅疫情防控管理,明确学校食堂各环节防控要求和责任分工,保障广大师生在校用餐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在食堂制售过程或就餐过程中传播,切实保障好师生就餐安全,确保疫情不发生或在校园蔓延。

  3、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成立食堂疫情防控专作小组

  学校成立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研究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科学制定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排查,组织岗前培训,落实食堂后厨封闭化管理;

  3、组织实施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4、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餐饮服务规范等要求,规范食堂餐食制售;

  5、科学制定学生、教职工错时就餐、分散就餐实施细则;

  6、将学校食堂防控工作作为开学前物资保障和措施落实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和督导。

  三、开工前准备工作

  (一)加强食堂员工教育培训

  1、通过微信工作群、“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员工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食堂员工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不必要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生物学特性、传染性、危害性、传播方式、传播途径和防控知识的教育,要求员工学习掌握相关的疫情防控知识,并组织上岗考核。

  3、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岗位操作流程的培训,并要做好培训记录,要求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

  (二)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制定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隔离与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2、制定就餐过程中发现疑似病例和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制定师生或家长针对学校餐饮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突发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按方案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管理层及员工熟悉处置流程。

  (三)返校返岗要求

  1、根据上级明确开学时间后,员工返校时间在学生返校前14天,届时将通过微信平台、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将具体返岗时间通知到每一位员工。

  2、返岗前,学校要安排专人持续跟踪记录员工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员工返岗前出行地点、是否乘坐过公共交通、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要建立台账;

  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3、交待返岗途中注意事项,如果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车上尽可能选择靠窗的.位置;

  在路途中尤其是在车里,尽可能避免拿下口罩吃东西;

  在路途中尽可能减少与他人接触,最好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制度,来自疫情严重地区员工暂不复工。

  (四)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

  1、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与员工所在社区(村)干部核实确认,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归来人员等情况。

  2、对食堂员工实行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有发热(37。3℃以上)、乏力、咳嗽、咳痰、胸闷、腹泻等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3、严格落实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制度,食堂员工全部集中入住后勤人员集体宿舍,实行统一封闭管理,待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

  4、指定专人及时发放员工所需防控物资,确保口罩、测温计、消毒液和工作服等相关防控物资充足供应。

  (五)储备好防控物资及食材

  1、严格按防疫需要,配备与食堂员工数量相匹配的口罩、手套、帽子、洗手液、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所需物资。

  2、设置独立的隔离间,并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做好师生和员工应急隔离准备。

  3、配备与供餐量相匹配的餐用具、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开学前对所有餐具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

  4、配备足够的洗手消毒设施,张贴洗手消毒方法标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有关合理膳食行动及《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推进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在我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实施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针对不同人群营养不良、超重、肥胖情况开展营养指导和干预,逐步改变就餐者传统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增强居民营养健康意识。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及市餐饮旅店协会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

  各区、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工作组织,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建设要求

  建设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示范引领、督导落实的方式进行。

  (一)分类实施

  1.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均应参与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配送餐的应协调要求供餐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结合健康杭州考核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营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卫发〔20__〕58号)要求,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营养科,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均聘任营养指导员。以此为依托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部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自查自评,相关建设标准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附件1)。

  2.其他社会餐厅和单位食堂。采取自愿申请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推荐的方式推进建设。各区、县(市)积极发动辖区内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餐厅及食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的建设活动,并逐年推进工作覆盖面。相关建设标准分别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附件1)和《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评审标准》(附件2)。

  (二)示范引领

  在分类实施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遴选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餐厅(食堂)作为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年底择优选择示范单位及其创建资料作为我市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典型案例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对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成果优秀的学校积极推荐其申报全国营养与健康学校。

  (三)督导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将联合对各区、县(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组织管理、工作机制、示范单位创建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对建设进度不达标的地区予以通报并在健康杭州考核中相应扣分。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管理要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建设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盐油糖采购、台账制度;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分工事宜。

  (二)开展人员培训。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的营养指导员。营养指导员应按照省市关于营养指导员建设方案的要求定期参加专业学习培训。营养指导员负责制定本餐厅(食堂)带量食谱;指导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设置;开展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定期组织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等。

  (三)设置营养标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营养健康食堂结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健康需要,遵循“营养科学、荤素搭配、均衡膳食”的原则,根据菜品中营养含量,设计每日的带量食谱。

  (四)营养健康教育。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要利用餐桌小桌牌、橱窗、播放视频、设置知识展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科学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在餐厅(食堂)显要位置摆放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营养健康相关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菜单、餐具包装、订餐卡等进行营养健康知识、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宣传。有条件的餐厅(食堂)可设置营养健康小屋等为用餐人员开展体质监测,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大众进行自我健康营养自测、自评。鼓励营养健康餐厅(食堂)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根据评价结果,指导大众科学的配餐和用餐。

  五、责任分工

  全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等协助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对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单位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动员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负责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广泛宣传合理膳食行动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核心信息,开展区域内学校、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营养专家团队作用,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业务指导,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教育部门要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中小学校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营养科学的带量食谱并进行公示。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健康知识宣教,培养学生逐步养成营养科学的饮食观念。

  商务部门负责联系市餐饮旅店协会,协调动员餐饮企业参与营养餐厅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餐厅示范单位创建。引导协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的指导,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材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检查。

  民政部门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养老机构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养老机构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协助实施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开展前期调研、情况汇总及评价等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15日前)

  各区、县(市)要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与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建设名单并动员创建。20xx年7月15日前,各辖区卫生健康、教育、商务、民政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本年度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名单(附件3)按行业类别报上级行政部门及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各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引导大众树立营养均衡和健康科学饮食理念。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1日开始)

  各区、县(市)要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内容,完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率先抓好本机关单位食堂、本行业系统的创建工作。积极聘请营养专家开展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20xx年11月底完成本年度建设工作,要求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单位食堂满足《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考核评估标准》(附件1)所有基础要求且总评分在70分以上。

  11月30日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并上报本辖区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申报单位名单(附件3)。示范单位建设明确创建指标,20xx年每区、县(市)创建学校营养健康示范食堂10所、养老机构营养健康示范食堂2所、营养健康示范餐厅1家。此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当年度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变更情况,逐年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覆盖面。

  (三)检查评价及示范验收

  每年12月底前,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各区、县(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情况特别是示范单位进行评审、验收、公示及授牌。评审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为示范单位颁发“杭州市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牌匾。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公示取消其命名,并收回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推进。各区、县(市)要深刻认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本地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将营养健康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各地卫生健康、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多学科联合融入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创新机制,积极宣传报道。各部门、各区、县(市)要在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借力原有工作基础,把握工作重点,大胆创新和探索,全力打造工作特色和亮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制作各种营养健康科普短片、微视频,积极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饮食理念。

  (三)总结评价,持续开展建设。各部门、各区、县(市)要认真总结本地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活动的工作成效,通过开展系统的评价和效果分析,及时对建设中好的做法、有效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为今后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推进活动的积累经验。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各地要全力高效长期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保持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徐俊锐,联系电话:85255。

  市教育局联系人:邓宪宏,联系电话:85107;

  陈燕,联系电话:87026。

  市商务局联系人:李峻金,联系电话:85257。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嵇国强,联系电话:86438。

  市民政局联系人:童超,联系电话:89586。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利益,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及原料公开采购实施方案(实行)》衡教通[20xx]381号及衡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组织机构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乾国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全面负责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与招标工作。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匡致远

  组员:李俊

  职责:负责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全程监督工作。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评标小组

  组长:评标会议现场从3位专家评委中推选

  成员:教师代表(1人)、专家评委(4人)、家长代表作监委成员

  职责:负责评标工作,确认中标单位。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分三个包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

  四、配送地点

  衡阳市第二中学

  五、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

  六、招标程序

  1.投标报名:

  ①报名时间:从20xx年8月10日起至20xx年8月15日17:00止,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8: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②报名地点: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祝融路57号衡府17栋1单元601),联系人:刘工,。由该公司验证配送公司资质,确定合格后方可报名。

  2.投标保证金:交现金伍仟元用信封装好密封并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3.开标时间:20xx年8月16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华伦中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每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定方法:

  本次采购项目分三个包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每包先按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当各包总分最高的投标人均为不同的供应商时,即各包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各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前面的包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的包中总分也最高时,后面的包只能取总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后面的包中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均已在前面的包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后面的包中总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结算方式

  配送公司必须提供货物正式发票,每月15日之前到校结账,然后由学校支付上月货款(通过银行汇款到配送公司对公账户)。

  九、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十、食品安全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校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一经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方有权取消中标方公司配送资格,履约金50000元不予退还,已送所有未结清食材停止报账,由中标配送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配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材,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

  (2)配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材,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

  (3)配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材;

  (4)配送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的食材;

  (5)配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的食材;

  (6)配送食材掺假、掺杂、以次充好的,影响营养、卫生的;

  (7)配送食材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

  (8)供货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货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9)未按照供货协议规定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

  (10)若发现中标者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中标的,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

  (11)若中标者采取虚高报下浮值等不正当行为中标,中标后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及时配送的。

  其它未尽事宜由衡阳市第二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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