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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

食材配送方案(精选18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精神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国市监食经〔20xx〕6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主动拉高标杆,严格落实校园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标准化”为主旨,筛选出管理体系先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不断完善校园食品供应体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实施范围

  全市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方式为学校食堂提供以食用农产品为主的食材配送单位。鼓励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的食材配送单位参照本方案开展整改提升,申报验收评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校食材配送单位招标标准落实

  重点推进《校园食材招标评分指南》的制定,并在后续学校食材配送单位集中采购的招投标中运用落实,通过统一的标准,进一步促进校园食材招标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推动学校食用农产品配送单位规范标准执行

  在我市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单位中倡导执行《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等规范、标准。通过启动实施、整改提升、验收评估、结果运用四个方式,实现长效闭环管理。

  (三)推广数字化全程追溯管理体系运用

  通过明确责任、强化培训、示范引领,全力推广“浙食链”、“阳光配送”等追溯管理体系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的应用。达到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追溯链条清晰化的工作目标。

  四、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

  (一)队伍建设提升。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实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制度。规模以上农产品、食品经营单位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分管负责人。要配备具有检验知识和检验能力的质量安全检验人员。要定期对职工进行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每年对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全方位提升配送单位从业队伍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二)管理制度健全。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浙食链”系统建设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建立并执行岗位职责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快检操作流程制度、供应商审核制度、快检不合格样品处置流程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定期清洁维护设施设备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场所设备设施配备合理。经营场所内部要环境卫生整洁,结构布局合理,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验货、配货、粗加工、切配分割、快检区(间)等专间及粗加工处理的设备设施,场所面积要与销售规模相匹配。经营场所外部要远离污染源。贮存场所要满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运输工具要同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类型、特性、数量、流量、流向、运输季节、距离、路况相适宜。

  (四)食材流转全流程管控到位。实行食材采购、贮存、配送全流程精准、闭环管理。食材采购要做好供货者经营资格查验和供应商审查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需留存购货凭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还需做好“三证一码”的查验和赋码扫码工作。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的,要采取限期禁入等措施,从源头杜绝食材安全隐患。食材贮存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装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做好贮存记录,做到分类贮存、科学贮存。食材配送要做到配货-配送-到货全链条规范化管控,配送过程要做到整齐有序、清洁卫生。

  (五)数字化追溯管理体系全面应用。全面部署应用农产品风险智控场景(“浙食链”)等管理软件,100%建立销售者电子档案,使用应用系统进行进货信息登记和入场查验,并保证一定的活跃度。经营进口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产品与冷链食品风险智控系统(“浙冷链”)对接,提高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鼓励食材配送单位采取基地直采、场厂对接的方式采购食材。依托全省数字化改革,实行“阳光配送”,对食材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食材从供货商到学生餐桌中的每一环节“阳光”、“可溯”。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根据《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和农产品销售管理的法规文件要求,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价标准。

  (二)申请报名:按照自愿原则,由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同意后,报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备案。

  (三)指导培训:根据《平湖市校园食材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2)要求,集中开展一次规范化建设的培训,结合培训成果,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认真制定提升计划,接受第一轮初始性评估。评估后,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个性化提升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四)创建提升:完成整改提升后,开展第二轮评价性评估,经现场验收考核后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于后期合格供应商评价、招投标等工作。

  (五)评定命名:经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评选出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六)长效管理:对中标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每三年开展一次复评。每年开展1-2次动态检查,每月开展1次追溯管理体系和“阳光配送”在线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单位,依情节严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约谈、降级、取消称号、建议暂停配送、行政处罚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设立工作专班,由郎晓东、柯忠明任组长,李良平、李在忠任成员,各配送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改善。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出具书面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整改责任人制度和闭环管理。

  (三)加强日常指导。做好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加强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依法公布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持续按照示范标准来自我要求。如不再符合授牌标准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相关报批程序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开摘牌原因,促进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提升食材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展现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与特色。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报纸、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介,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同时,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报送创建专班领导小组。

  本通知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xx《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1)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3)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五、确定配送路线:

  正是由于配送运输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对配送成本的影响要比一般运输大得多,所以必须在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高效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通常把汽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这也是整个配送网络优化的关键环节。合理确定配送路线就是经最少的环节,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六、配送安排:

  1、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2、运输安排:安排保鲜货车进行较远距离配送,选择最短的路径的并根据蔬菜不能的碰撞的特点,选择路况最好的运输路线。

  七、付费方式:

  学校订购的蔬菜、副食品、肉类等,每次送货附上送货单,最后按月结算,如此循环。

  八、服务流程:

  签订合同→确认价格→下订单→组织货源→品质检测→配送→验收→服务反馈结算。

  九、服务意义

  1、解决果农、菜农的收入问题,迎合三农的热点,符合政府的菜篮子工程要求;

  2、在中国食品安全成为热点争议的大背景下,绿色果蔬保证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3、公司需要大量的配送工,司机等,利于缓解就业问题。

  十、点对点服务

  通过初步分析,我认为中国的发展需要兼顾城市和农村,这种兼顾是顺其自然的,中国十五亿人口中有九亿农民,除去在城市务工的部分城市不可缺少的农民工,在农村的农民是有能力和条件通过精耕细作为城市提供高质量农产品的,而且这也是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只是现今的农产品流通模式造成了当前农民不种地的现状。农产品大部分利润被中间环节所赚取,农产品市场混乱,农民利润微薄,市民不能有效辨别农产品质量,即使花高价钱也不能买到高质量的农产品。只有通过点对点的农产品输送服务,重新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制衡机制,让城市和家村形成更加紧密的关系网络,我们通过预定的数量确定农户应提供的农产品数量,这样可以有效解决蔬菜的保鲜期问题。尽最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提高农民收入’进而提高农产品质量。

  十一、安全第一、责任为先

  在一定的规则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可以检测出农产品的质量和是否含有农药残留,如果农药残留超出了国家标准,立即终止此批蔬菜的运输。注重农产品质量,通过配送使健康绿色蔬菜及时送到学校食堂,让广大师生能轻松体验健康绿色蔬菜的无负担美味,让您轻松订、健康煮。

  在我们兢兢业业的努力之下,期望大家都能吃到清净健康的绿色蔬菜食品。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平果市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由政府主导引入政府平台公司,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及商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超市商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为广大师生提供营养科学的食品,同时能有效增加政府平台公司现金流,为平台公司实体化奠定基础,培育服务业新的增长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规范平果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为加强平果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平果市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罗成平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萍平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果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张建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浩及平果金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荣海担任,成员从成员单位部门抽调。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检查、监督等工作进展情况。

  四、实施时间及实施范围

  实施时间: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

  实施范围:全市具备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条件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原配送企业或超市运营企业仍在服务期限内的,由项目公司与原企业协调退出事宜。后期在项目公司服务期限内新增具备配送条件的学校,均列入实施范围)。

  五、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运营,合同期限为12年。由政府主导,委托市教育局、平果金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公司)作为双业主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食材配送企业,并与金通公司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统一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超市连锁化运营。项目公司要投资建设运营统一食品配送中心、冷藏保鲜运输配送车辆及可溯源信息化监管系统等。

  六、统一配送、经营范围及要求

  (一)供应品种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家禽、鱼类、冷冻肉、蔬菜类、水果类、调味品、干杂类、豆制品类、奶制品类、生鲜米粉、蛋类、糕点类、饮品类、净菜(即蔬菜经过整理去掉不可食用部分、切分、洗涤、消毒等加工操作,有真空包装)、厨房用具等,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及超市销售的商品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发青土豆、亚销酸盐、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列入采购之列。供应品种范围内的食品原材料及商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户及帮扶产业产品。

  (二)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如由于食材验收交接前出现质量出现问题,项目公司要第一时间到达学校协商。质量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3.猪肉、牛羊肉、鸡鸭肉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且鲜肉类要求当日宰杀,当日配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6.严禁“三无”食品(无生产期、出厂期、保质期)、伪劣变质食品、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任何物品进入学校。

  7.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禁止配送。

  (三)价格要求

  1.项目公司每周二需罗列清楚完成下一周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料等)报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价格检测采样,采集的《价格检测报表》每周二单品均价作为下一周(周一至周日)的报价依据。

  2.项目公司应坚持平价、让利于师生的原则,每周二(如遇节假日顺延)依据营养师制定的下一周食谱进行报价。商品及原材料单品报价不得高于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超市商品采集的《价格监测报表》每周二单品均价。

  3.涉及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平果马头市场、城龙市场以及中兴超市的零售均价为准(特价商品除外),每次报价需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包含食材及商品价格、运费、税费等。

  4.完成下一周(周一至周日)的报价后,在该周期内,原则上报价恒定不变,不受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的影响,遇涨不涨,遇降不降。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或国家有强制价格指导意见外。

  (四)安全要求

  1.项目公司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项目公司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在送货给各学校时复印给各学校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项目公司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25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帐记录。

  4.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xx〕12号)文件规定,项目公司要与各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5.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通过可溯源信息化监管系统明确相关主体责任,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文件规定实施。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各学校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项目公司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带有项目公司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3.项目公司根据营养均衡、科学等要求制定营养菜谱,每月应依市场实际情况提供多种时令蔬菜,供学校预先选择。

  4.各学校要在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食堂下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项目公司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项目公司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下周将每天的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学校约定的时间前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项目公司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2.各相关学校要做到减员增效,通过统一配送提高食堂后勤工作效率。

  3.市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配送企业进行必要的例行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由项目公司向各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作为依据进行结算,每月5日前完成对账,10日前开票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审核无误后,各学校将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汇入金通公司银行账户,由金通公司在收到款项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公司进行结算,不允许现金结算。

  2.连锁超市运营由金通公司建立支付系统,重新统一办理全市各学校用于超市消费的校园一卡通。连锁超市营业收入通过支付系统,根据学生的实际消费金额自动转入项目公司账户。

  3.项目公司结合各学校连锁超市规模,从连锁超市运营收入中应每月向校方支付租金,租金由金通公司代校方向项目公司统一收取,由校方开具合规发票给项目公司。

  4.金通公司须分别向项目公司、各学校签订代收代付协议。

  八、投标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入围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并且有2年以上食材配送、食堂配送同类业绩,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二)配送品种全覆盖。入围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有能力经营食材品种包含实施统一采购所有品种,并且能出示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及供货协议。

  (三)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独立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配送冷冻食品的要设立独立冷冻库和冷藏配送车辆;配送新鲜肉类、蔬菜的应配置封闭式厢式配送车辆。

  (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配送企业不得入围。

  (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措施。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六)签订合同后,除非金通公司、项目公司和学校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投标时备注说明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七)项目公司不允许因为价格变动或者自身原因随意删减学校订单要求,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九、项目公司退出机制

  (一)项目公司在供货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学校有权将情况提交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作合同终止处理之后,该配送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平果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项目公司自身原因,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处罚三次以上的。

  3.项目公司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4.项目公司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的。

  5.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食材的检测力度,如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一定的预警水平,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利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未达整改要求可更换项目公司。

  6.项目公司存在以上行为,未解除合同之前项目公司须按质按量给与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转。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降低学校食堂成本,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并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责,重在落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加强配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有序开展并保证得到切实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包括协助项目公司协调各个学校自主引入的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及商店运营商于20xx年秋季学期前退出),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数据,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依据、招投标控制价及项目公司每周跟学校报价参考依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的质量及索证索票等进行查验,全程监督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价格,依法查处乱涨价、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金通公司:负责从源头把控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的安全和质量,保证供应优质的原材料及商品,并盘活现有资产用于项目公司配送仓储基地建设。

  各学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材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相关要求落实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工作检查到点,落实到位。

  一、蔬菜质量

  蔬菜配送公司一般有着自己的优质供应商,能直接和蔬菜种植基地合作,保证了蔬菜一站式配齐,更能保证蔬菜的质量。蔬菜配送商直接从种植基地收购能把控蔬菜质量、检测农药激素残留,也能提高分拣车间的环境和操作人员个人卫生标准。车间使用的计量设备及时校准、采取异物防范操作,来确保蔬菜产品能够得到完全的保护。

  二、储存库房

  蔬菜配送公司的存储和配送时效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越是大型企业越需要注意这些问题,还有比如仓库的清洁问题需要定期清洁,来确保库房的整洁卫生。蔬菜配送公司都是需要恒温库房和冷链库房,需要对仓库的温控检测到位,以防温度影响部分蔬菜的保质问题。而配送车辆的温度和卫生是根据客户的食材要求来确定,一般要满足准时配送的需求。

  三、蔬菜配送公司

  与普通配送企业相比,专业的蔬菜配送企业更能保证生鲜食材既营养又健康。而且专业的蔬菜配送企业的食材处理的专业度和运输的'环境等各方面都是优质的,所以对于学校食堂来说,和专业的蔬菜配送公司合作是一个最靠谱的选择。

  一份好的学校食堂蔬菜配送解决方案,也是需要一款优秀的蔬菜配送系统来配合管理,一款好的蔬菜配送系统能实现高效订货下单、商品采购、分拣、订单处理、库存、价格管控等需求的在线管理,在过程管理中,降低了配送公司的采购成本、人工成本、配送成本,同时也能够及时查看到正常配送加工过程中的损耗数据,可以分析各类的蔬菜损耗情况,帮助蔬菜配送公司提供能改进效率的数据参考和数据决策。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根据《常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山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意见的通知》(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范围

  根据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xx学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公办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具体目标是:20xx学年,选择部分学校进行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试点;20xx学年,城区公办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配送;20xx学年,全县所有公办学校实行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同时积极鼓励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参加食品原料统一配送。

  二、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下半学年至20xx学年。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企业准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三、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在媒体上公开发布,鼓励企业报名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必须在3家及以上,不足3家报名的按照有关规定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企业。具体招标工作由县教育装备中心通过县招投标机构规范操作实施。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要求,与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签订安全承诺书后,在教育局的指导下,逐年与列入配送的'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和配送合同。

  四、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每天在网上公布第二天供应的品种及价格等信息,各学校采取网上填写订单或电子订单等形式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9时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尽量不要配送一些容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食物,如马铃薯、四季豆、空心菜等。

  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赵豪清局长任组长,周元良副书记、周梅芳副局长、叶宝才副局长为副组长,陈淑贞、张有福、王爱民、张志夏、王文卿、杨旭峰为成员的常山县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各配送学校必须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教育装备中心职责负责对全县公办学校食堂经营状况、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配送学校名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配送企业,指导学校与配送企业签定合同;及时掌握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职责参与配送企业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

  教育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学校食品示范先进校的评比。

  财建科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学校职责学校必须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根据物价部门每月提供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审核,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同时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解决不掉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其它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常山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学校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一)配送过程准时、安全、卫生的保证措施

  1、补货、退货、换货响应时间承诺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采购单位下达订单后交给仓储部,实行快速配货,保证2小时内配送到指定位置。

  2、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快速送货,我公司将成立专门为本项目服务的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1)作业时间

  为保障送货时间的及时性,配送员工上班时间从早上6点30分开始,通过作业时间的提前,保证配送时间在用户方要求范围内有一定的弹性,确保每日早上9点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快速响应

  用户下达订单后,订单经过汇总后,交给仓储部,实行快速配货。

  (3)送货

  据用户方的需求进行线路调整。我公司将对本项目做到优先开票、优先装车、优先发车、优先配送,保证客户的时间需求。

  (4)售后处理

  当产品配送出去后,若发生纠纷,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处理。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其他问题,在第一时间内与客户进行沟通,解决客户问题。

  3、配送安全保障措施

  (1)安全保障工作实施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

  (2)工作原则

  ①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做好食材采购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②安全第一。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凡来源渠道不明、感官性状异常、未索证索票食品或原料均拒收。

  ③监督与服务并重。

  (3)工作职责

  ①对我公司检测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培训;

  ②做好食品安全配送、车辆、通讯等保障工作;

  ③对公司采购员、配送员进行专业培训。

  (4)监管方式

  全程食品安全保障主要工作包括:

  ①审查公司采购来源、冻库保鲜库、分拣配送人员健康、车间环境、加工程序、食品留样等内容;

  ②实施食品安全方案监测和现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③据交行意见选派合适的配送员;

  ④对公司食材入库进行动态监督,填写现场检测记录和检查报告。

  (5)工作程序

  ①召开会议,传达部署关于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

  ②做好公司人员、采购、车辆、后勤等食品安全保障准备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③人员准备,选派具有以下资格的人员参加交行食品安全专项保障工作。

  ◆业务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能够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

  ◆遵守保密纪律,严守工作岗位。

  ◆技术准备。包括各种检测设备、采样器具。

  ◆配送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健康档案记录完备;

  ◆食品及原料供应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

  4、配送过程卫生保障措施

  物资运输对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有很大关系,特别对易腐食品更是如此。在运输过程中若不注意卫生,就容易使食品被脏的运输工具、尘土、苍蝇、手、衣物等所污染,降低食材的卫生质量。此外,食品运输时间,运输工具和运输情况等都对食品质量有关系,所以食品运输过程卫生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1)运输管理基本要求

  1)车辆选择

  根据食品的类型、特性、运输季节、距离以及产品保质贮藏的要求选择不同的运输工具。

  2)环境卫生要求

  确保车厢卫生清洁、干燥,不得有与食品有影响的其他气味。

  3)装车要求

  不与有异味、化学品、放射性、有毒有害等货物混装。

  4)堆放要求

  堆放整齐,码堆层数不超过要求层数,不挤压货物。

  5)安全要求

  货物在运输中避免人为破坏。

  (2)运输过程控制

  1)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使用装载过化肥、农药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而未经清洗处理的运输工具运载食品。

  2)运输工具装入食品之前应清理干净,在运输食品前,车辆必须洗刷干净,必要时进行灭菌消毒,防治虫害感染。

  3)运输工具的铺垫物、遮盖物应清洁、无毒、无害。

  4)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腐、防雨、防鼠、防尘等措施,一定要用清洁的遮盖用具将食品覆盖严密,以防污染。

  5)根据食品特点,应对车辆有特别要求。

  (3)温控

  运输过程中采取控温措施,定期检查车内温度以满足保持食品品质所需的适宜温度。

  (4)配送人员卫生管理

  ①食品配送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健康检查合格,各项卫生法规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随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及仪表仪容整洁,符合標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③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超过0.1厘米,避免指甲缝藏纳污垢,影响食品卫生和个人健康。

  ④工作操作前、便后、休息后、中途离岗后,从地上拾起污物或手接触污物后等都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保持双手清洁。

  ⑤工作中不戴戒指或手镯,不准涂抹指甲油,以免污染食物和影响到洗手消毒。

  ⑥坚持勤洗澡、理发、洗头,男员工头发不盖耳为准,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为准。

  ⑦为防止个人日常穿着衣服中带有尘土,细菌而污染食品,坚持勤洗换衣服、被褥,保持个人服装整洁。

  ⑧工作服应经常换洗,被污物污染后立即更换。以保证工作服的整齐卫生。

  ⑨工作服应合身、衣领、衣袖、衣长应全部盖住内衣。佩带好工号牌。

  ⑩工作帽应能容纳全部头发、防止头发、皮屑落到食品中。

  (二)客户沟通、客户投诉处理保障方案

  1、客户沟通

  本公司设立电话专线()、专员为本项目工作提供7x24小时服务,全天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并上门服务,第一时间解决业务往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客户投诉处理

  2.1投诉管理的目標

  在配送经营过程中,如出现客户投诉情况,则表明我公司在服务中还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令客户感动不满意,投诉一旦发生,我们将迅速妥善地处理,如处理得当,不但能够在客户心中留下良好的企业形象,还会获得客户信任。

  我公司身为服务性质的食品配送企业,在投诉的问题上将正确对待与处理,规范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工作,提高市场反馈响应速度与解决问题效率,维护公司信誉和品牌形象,促进产品质量改善。

  2.2投诉处理的原则

  (1)执行首问责任制的原则。第一时间接受客户投诉者,对投诉及时做出反应,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有效处理,不能及时处理完毕的应按时跟进进展情况,并适时通知客户。

  (2)遵偱谁的客户谁负责原则。与客户投诉内容相关的部门应主动承担和处理投诉,不推诿、不扯皮,以法律法规、合同、质量標准、国家规范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涉及赔偿问题要根据管理责任承担,必要时由公司进行协调处理。

  (3)实行总结与改进原则。认真研究分析客户投诉内容,积极改进产品、流程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投诉责任与绩效挂钩原则。对客户投诉应认真积极调查处理,将回复客户及时性、处理时限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与单位、员工的绩效挂钩。

  为认真落实平罗县人民政府20xx年民生实事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以下简称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食材统一配送,认真落实平罗县20xx年十大民生实事及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意见,巩固“石嘴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为广大幼儿、中小学生、机关人员及公办养老机构老人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食品食材配送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平罗县实际,建立各单位食品食材配送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食材配送管理,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通过源头控制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公办养老机构老人及机关人员饮食安全,同时逐步增加推广范围。对于临时性公务招待活动因供应商无法及时配送的情况下允许餐饮服务单位自行采购,自行采购必须遵从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相关制度。

  (二)工作任务

  1.建立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各单位与供应商必须签订配送合同,参照《平罗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指导性合同》,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条款。签订配送合同后到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民政局及机管中心备案。

  2.建立配送质量评议制度。各单位要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将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执行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组织对配送企业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每年至少二次,评议结果由各主管部门(县教体局、民政局、机管中心等)汇总备案作为续签合同和退出配送的重要依据。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单位和配送企业,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因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应依据合同取消配送资格,依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验收制度。对配送企业配送的食品食材,各单位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书等材料。要指派专人负责对食品原料的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坚决拒收。

  5.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因食品配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被各单位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将取消该企业食品配送资格。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民政及机管中心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9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局等部门确定入围企业,各单位与入围企业自行签订合同。

  (三)统一配送阶段(20xx年9月21日以后)。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实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五、配送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落实,成立食品食材配送管理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竞争入围、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方案内容,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公办养老机构严格遵守方案规定,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公办养老机构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入围企业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含初级水产品)、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入围配送企业培育发展种植养殖基地。

  县商务局:依照部门职能指导做好食品食材配送协调工作。

  县机管中心:负责督促机关食堂严格遵守方案规定,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机关食堂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配送企业资质及配送要求

  1.入围企业相关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具备较强的`经营、加工、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入围企业应当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工作计划,适时对配送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对配送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理。

  (4)入围企业在参与竞争期间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5)入围企业必须购买食品安全专项保险,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6)入围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7)入围企业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配送品种与标准

  (1)配送品种

  米、面、油、调味品;肉、蛋、禽、蔬菜、水果等。

  (2)配送标准

  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必须依法取得SC许可,每批次具备检测资质的食品检测报告;配送蛋类必须新鲜、安全,肉类必须具有定点屠宰的“两票两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必须符合《GB2763-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3.配送方式与要求

  (1)配送方式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体局、民政局、机管中心、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两家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各单位与入围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期限由各单位自行约定确定。配送企业名单、资质信息应向社会进行公示。

  (2)配送要求

  ①入围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在平罗县境内建立配送中心,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检测、统一配送。

  一是统一采购。食堂食材必须实行统一采购,食材采购的价格应本着“低于本地市场零售价格,略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格”的原则,由各单位和入围企业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原则上入围企业优先在平罗县采购供应的食品食材,优先考虑扶贫产业农产品,每月分品种汇总采购食品食材数据报县市场监管局。

  二是统一检测。入围企业必须设立检测室、配齐检测人员(需有相应资质),检测室要求配备完善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其中必须包括:蔬菜农残检测仪、注水肉检测仪、病害肉和瘦肉精速测试纸、加工用具表面洁净度快速检测设备等。采购的每一批食材都需按照国家食品验收标准进行入库检验,确保所采购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统一检测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可配备一名快速检测指导员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对统一检测工作进行比对抽查,确保统一检测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统一配送。实行冷藏车专业配送,根据每日各单位需求制定配送计划。配送车辆按照食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定期定时清洗消毒,防止因滋生细菌污染配送产品,做到配送过程中食品安全的要求零污染,降低在终端由于储存不便或储存不当增加的安全隐患。

  ②配送时限。肉类、禽类、蔬菜等食品的配送数量、频次应由入围企业与各单位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执行。

  ③配送结账周期。资金结算实行每月进行一次报账,入围企业配送中心每批次配送食材必须向各单位提供《食堂食品采购清单》及对应发票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账,报账资金直接汇入供货商账户。

  (三)监管人员有关要求

  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采取定期轮岗形式落实监管职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配送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工作督查,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监管人员及时予以调整,确保源头管控落实到位。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为确保食品统一采购、检测、配送平台顺利搭建成功,成立县食品食材配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蒋新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代正礼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李雪斌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政府督查室工作对接、及时汇总各单位食品食材配送工作的进度情况,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步骤,结合部门职能,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务必保证9月开学前一周各单位食堂所有配送食品食材配送到位。

  (二)密切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搭建食品统一采购、检测、配送平台是全县20xx年十大民生实事内容之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工作内容。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强化工作宣传,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内容和运行情况,加大统一平台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质量的宣传引导,营造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结合“政务公开”“政府开放日”及“学校(幼儿园)陪餐”等相关活动,加强食品食材配送工作各个环节的透明度、阳光化,主动接受公众、媒体及社会监督,使民生工程同时成为一项“阳光餐饮”建设工程。

  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材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目标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范本项目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本项目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配送产品

  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猪肉、禽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小麦粉等食品。

  三、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食用植物油必须符合GB2716-20xx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转基因油)。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食用植物油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2、小麦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小麦粉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3、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企业(禁止供应病、死、种猪、老母猪肉),并提供动物检疫部门的两章两证,猪肉送达学校食堂时须为净肉(无骨,肥肉、瘦肉比例为4:6),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4、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5、禽肉、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禽肉必须当日屠宰并提供检疫证明)。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并提供有相关部门检疫(验)证明,酶抑制率》(济教函〔20xx〕19号),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食材,随着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工作深入开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1.学校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2.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由县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教体局与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统一配送合同,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学校在总合同框架内再与供应商签订具体的配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施程序和违约责任。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配送食材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供应价格应低于同期优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的市场价格。

  3.供应商应向采购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或网站。具有符合食材储存条件的仓库、配送专用车辆及人员,所有人员有健康查体证明。配送期间所有车辆和人员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米、面、油、调味品等原则上每星期配送一次,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和安全可靠,最大配送量不能超过正常消费15天的食用量。其他食品原材料应视学校实际需求,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酌情配送。

  5.供应商应对生产或采购的每个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自检,每批食品原料到校时,应随货提供本批次的厂家或供应商检验合格报告及配送清单。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验收、退换等各项工作。

  7.供应商应制订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应急预案。

  四、账目结算

  1.县教体局负责为学校设立食堂账目监管账户,各学校依据本校就餐费用收取办法,每次收取费用应及时全额存入本校食堂账目监管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扣除食堂就餐费用。

  2.各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费用隔月结算一次,每月底由供应商依据配送清单汇总供货总价格,再由学校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出具发票经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由县教体局核算中心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五、监督管理

  1.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县教体局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主体单位,制定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和供应商退出机制,督促学校落实大宗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实际,协助县教体局开展供应商的.招标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组织领导,完善采购和质量监控管理的各项制度。各学校成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小组,负责大宗食品的具体配送、验收等工作,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

  2.明确责任要求。学校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保障大宗食品配送工作顺利实施。供应商是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配送体系,对食品安全负责。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制定具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招标采购、质量检验、供货验收、货款支付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及时公示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流程、供应商和原材料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及时将供应商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供货商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对评价不合格、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坚决终止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学校不得超范围采购,对于违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要求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学校对采购的食材遇有特殊要求,经协商能达成一致的,供需双方单独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食材的价格等,月底结算时,附在发票后作为附件进行结算。

  2.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之外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能承担的,提倡由供应商统一配送;供应商不能承担的,学校也要实行定点采购,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xx年第12号)相关采购要求执行。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嘉祥县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幼儿园。本方案的解释权由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闽教财〔20xx〕3号)关于:“到20xx年,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机构,配齐配足工作人员,逐步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协同监管’的食品食材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奖励机制,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可支持移动终端应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工作要求。县教育局对于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配送工作进行了前期调研,提出了工作方案并于20xx年1月4日完成了公开招标工作,将于20xx年春季学期正式启动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食材统一配送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统一配送学校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幼儿园。

  二、统一配送时间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合同一年一签,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统一配送的食品食材

  大米、食用油、鲜肉、蔬菜类、乳制品、调味品等学校食堂食品食材。

  四、其它事项

  1.请各校在本学期结束后终止原食堂食品食材采购合同协议。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严禁向本次中标配送公司以外的供应商采购食堂任何食品食材,出具的发票为学校学生食堂食品食材唯一结算票据,同时学校需安排好食堂厨工工作人员。

  2.请各校(园)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食材统一配送采购工作,成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合理安排人员专人负责食堂食品食材下单、验收、结算、监督等各环节工作。并于20xx年1月26日以前将有关信息(附件一)书面报县资助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至到邮箱。

  3.根据学校食堂食品食材统一配送工作要求,县教育局将举办各校有关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中标公司工作人员近期将前到学校、幼儿园进行前期摸底工作,请各校(园)做好接洽工作。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完善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学校食堂正常有序运转和食品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xx〕1号)及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教函〔20xx〕19号),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食材,随着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工作深入开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1.学校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2.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由县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教体局与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统一配送合同,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学校在总合同框架内再与供应商签订具体的配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施程序和违约责任。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配送食材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供应价格应低于同期优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的市场价格。

  3.供应商应向采购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或网站。具有符合食材储存条件的仓库、配送专用车辆及人员,所有人员有健康查体证明。配送期间所有车辆和人员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米、面、油、调味品等原则上每星期配送一次,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和安全可靠,最大配送量不能超过正常消费15天的食用量。其他食品原材料应视学校实际需求,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酌情配送。

  5.供应商应对生产或采购的每个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自检,每批食品原料到校时,应随货提供本批次的厂家或供应商检验合格报告及配送清单。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验收、退换等各项工作。

  7.供应商应制订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应急预案。

  四、账目结算

  1.县教体局负责为学校设立食堂账目监管账户,各学校依据本校就餐费用收取办法,每次收取费用应及时全额存入本校食堂账目监管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扣除食堂就餐费用。

  2.各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费用隔月结算一次,每月底由供应商依据配送清单汇总供货总价格,再由学校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出具发票经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由县教体局核算中心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五、监督管理

  1.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县教体局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主体单位,制定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和供应商退出机制,督促学校落实大宗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实际,协助县教体局开展供应商的招标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组织领导,完善采购和质量监控管理的各项制度。各学校成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小组,负责大宗食品的具体配送、验收等工作,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

  2.明确责任要求。学校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保障大宗食品配送工作顺利实施。供应商是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配送体系,对食品安全负责。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制定具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招标采购、质量检验、供货验收、货款支付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及时公示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流程、供应商和原材料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及时将供应商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供货商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对评价不合格、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坚决终止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学校不得超范围采购,对于违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要求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学校对采购的食材遇有特殊要求,经协商能达成一致的,供需双方单独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食材的价格等,月底结算时,附在发票后作为附件进行结算。

  2.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之外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能承担的,提倡由供应商统一配送;供应商不能承担的,学校也要实行定点采购,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xx年第12号)相关采购要求执行。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嘉祥县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幼儿园。本方案的解释权由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为了更好的服务学校食堂,广州天天生鲜蔬菜配送公司将紧紧围绕“产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开展配送服务工作。

  广州天天生鲜蔬菜配送的“六步曲”:

  第1步:在开始送货前,组织相关采购、销售人员到服务学校实地走访,了解学校的需求,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详细了解每个品种的规格、等级以及质量要求。

  第2步:根据学校的具体地址及送货时间安排合理的车辆路线,以保证每天的准时送货。安排专车、专人提供全天候的跟踪服务。

  第3步:根据学校的特定要求,我们将组织相关的配送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手,达到学校的要求。

  第4步:每天审核服务学校的采购单,及时把学校订单分解为采购需求,按需调整库存,提高产品周转率,避免产品的积压,确保把新鲜的货品送到学校手中。

  第5步:定期对送货车辆及装货物用的器具进行消杀,避免二次污染。

  第6步:向服务学校提供我司各部门及负责人的联络方式,相关的学校服务人员做到每天一次电话跟进,三天一次上门回访,确保您的'每一个要求和建议都能得到及时解决。

  服务流程及方案:

  1.订单确定:每天下午学校将订单详细信息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传送到我司,我司订单管理员确认无误后,进行订单分析处理并安排备货。

  2.备货、加工:工人根据下单员的备货通知以及学校需求进行加工、清洗、包装。

  3.货品配送:配送员对照学校前一日的订单对货物进行逐一确认,确认无误后装车配送,前一天的订单于次日上午6点前配送到指定地点。

  4.收货验收:学校对我司所供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结算凭证。

  6.重新配送:因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而重新配送的货品,当天所需货品:需在当天上午9时前交货;非当天所需货品:需在下一个工作日交货。

  7.临时加单补单:接到通知后,我司将按照双方沟通商定的时间1小时内将货物配送到位。逾期交货或数量不符出现逾期交货或货物数量与订单不符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8.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坑力导致的货品配送不全或不能配送的,双方应及时沟通,采取应急预案以保证学校膳食工作的正常运行。

  9.配送车辆:车辆保持清洁、保证专车专用,每天清洗消毒;冷冻食品使用专用冷藏车,防止食品污染。

  10.装卸现场清理:配送工现场交完货后,现场配合学校进行货物验收,并帮助学校进行货物的整理。货品装卸保证周围环境清洁干净,完毕负责清理装卸现场。

  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材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目标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范本项目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本项目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配送产品

  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猪肉、禽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小麦粉等食品。

  三、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食用植物油必须符合GB2716-20xx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转基因油)。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食用植物油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2、小麦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小麦粉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3、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企业(禁止供应病、死、种猪、老母猪肉),并提供动物检疫部门的两章两证,猪肉送达学校食堂时须为净肉(无骨,肥肉、瘦肉比例为4:6),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4、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5、禽肉、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禽肉必须当日屠宰并提供检疫证明)。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并提供有相关部门检疫(验)证明,酶抑制率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办发(20xx)54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颁布的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xx-3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桂食安委〔20xx〕3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目标是改善我国农村中小学学生的营养供应水平,让他们吃得饱、吃得好、吃出营养健康,从而提升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对浦北县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实现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正是以学生吃得饱、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为目标,坚持“安全、营养、健康、专业”八字方针的理念,创建学生自助用餐新模式,专业的食材配送模式,做好专业的学生餐饮服务,致力把浦北打造成为钦州市乃至全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样板,让其真正成为一项政府安心,学校省心、家长放心的民生工程。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浦北县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工作实施方案》。

  二、意见采纳情况

  浦北县教育局起草的《浦北县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xx年8月2日在县政务公开平台和在项目涉及地县城滨江西路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8月2日经由政务办公系统向全县各有关单位并征求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在征求意见期间内共收到13个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所有单位无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系列决策部署暨自治区、市、县精神,坚持“健康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监控”的原则,加强对全县学校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县学校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健全长效监督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关键词诠释

  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配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营养餐的基本要求:一是安全,二是营养。

  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原则。

  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特色亮点

  一、实现了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后,让学校从复杂繁琐的后勤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搞好教学。

  二、专业的.事专业的人来做,食材由专业配送公司配送,确保了食材的全程安全无死角的监控和管理,食品安全可追溯,极大地提升了学校饮食的安全水平;学校食堂实现了专业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学校食堂餐饮管理水平。

  三、全程公开公正,阳光运行,接受社会的参与、体验和监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是一项深得人心的民心工程、良心工程。

  四、确保就读学生吃好、吃饱、吃得安全营养,达到健康成长增强体质的目标,并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全面提升中小学学生的素质教育。

  五、坚持浦品浦用,浦材浦用的原则,全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将带动当地蔬菜种殖和养殖业、食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增加地方税收。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贴补贴等问题;

  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4.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6月底前)。

  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6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投诉举报电话在学校网站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推动问题整改。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3.组织“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既是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育人的重要阵地,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学校的办学水平,直接关乎“三全”( 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育人的.工作成效。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工作实效。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xx〕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食药监规〔20xx〕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港北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二、目标原则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三、招标配送范围、期限和采购内容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四、配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配送要求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__),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对配送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求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1、经营理念及经营特色

  以服务为核心,靠优质服务和不断翻新饭菜品种花样赢得信誉。以实惠、卫生、可口为目的,力求达到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饮食安全。听从校方的管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国家《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1经营理念

  1)企业精神:忠诚 团结 实干 创新 高效

  2)员工修养要求:对上以敬 对下以慈 对人以和 对事以真

  3)入职理念:团队精神 纪律观念 服务精神 服从观念

  4)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1)要工作热情,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要有做不好工作决不罢休的工作精神。

  (2)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做员工的好榜样。

  (3)要清正廉洁,做员工和社会的模范。

  (4)要公正,公平,处理问题要公正,公开,公平,不徇私情。

  要不断学习进取,善于总结,吸取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

  5)管理十要素: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戒教条主义。

  (2)要相信员工,团结员工,依靠员工。

  (3)要有“议大事,懂全局,管本行”的管理理念,把自己的 本职工作做好。

  (4)要把主要工作做好,兼顾好一般性的工作。

  (5)要做到既坚持原则,以灵活解决问题,处理问题不能绝对化,搞一刀切。

  (6)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发扬优点纠正不足,避免犯重复性的错误。

  (7)要合理授权,实行层级管理,分级负责,不搞一言堂,越级指挥。

  (8)要以激励为主,鞭策为辅,尊重员工的首创精神,工作以表扬为主,批评为辅。

  (9)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能将功诿过,出现问题按权限分担责任,不搞上推下卸。

  (10)要关心员工工作,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问题,做员工的贴心朋友。

  1.2经营特色

  我们的服务理念是:密切配合校方,不断追求品质的提高与菜式的创新,使教职工及学生们生活满意,管理者工作省心。

  我们的服务承诺是:奉献优质服务,提供全面营养,保持清洁卫生,提高膳食质量。

  2、食品生产质量控制方案

  2.1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责任制,引入全员质量管理机制,使质量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2.2加强原材料采购、验收标准

  原料的标准化:对所使用的原料从外观、切配、卫生、营养等方面建立严格的监管标准。

  2.2.1蔬菜类

  1)叶菜类:

  (1)茎叶鲜嫩肥厚,有生气,行态完整,捆扎包装整齐,茎部丰硕。无冻伤、晒伤、挤压,脆性大。

  (2)叶面光滑,杂质少,枝叶有弹性,断口部水分充盈,含水量达到65%-90%。

  (3)无虫蛀,表皮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无异味,出成率高。

  (4)农药残留物不超标(仪器检测)。

  2)根莖类:

  (1)原料肥嫩丰满,光滑圆实,形态整齐,出成率高。

  (2)皮不干缩,无发霉,无泥沙。

  (3)破裂腐烂,无虫鼠咬伤、霉斑。

  3)瓜果类:

  (1)果皮完整、色泽鲜亮、果实饱满、蒂部不干枯,成熟适度。

  (2)果实坚实,水分足,皮不干缩、形态完整。

  (3)表皮无斑点、腐烂,无虫咬、破伤及霉点。

  (4)有瓜果的自然香味,无异味。

  4)干菌类(干):

  (1)干爽体轻、色泽纯正自然。

  (2)无杂质,无虫蛀。

  (3)无掺杂,无施假现象

  2.2.2肉类

  1)猪肉:

  (1)定点供应,详细掌握供货的屠宰资格及加工能力。

  (2)供货携带检疫证,印有检疫章。

  (3)肉质紧密,肌体结实,肉色淡红,无渗无液。

  (4)具有猪肉自然气味,无异味,无寄生虫。

  2)牛羊肉:

  (1)慎重考察了解后,指定供应商,定时定量供货。

  (2)牛肉色泽鲜红,脂肪呈白色,质坚硬,肉弹性足。

  (3)无粘液,无渗出液,无寄生虫。

  (4)肉质柔软光滑,无腐臭变质异味。

  3)鸡鸭肉:

  (1)深红,质地精密,肥肉纯白,质细腻。

  (2)肢体结实弹性足,无粘液、无渗出液。

  (3)无腐烂异味,具自然腥味。

  2.2.3水产类

  1)鲜鱼:(鲤鱼、鲫鱼、鲢鱼等)

  (1)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腮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腮腺红、鳍尾完整。

  (2)鱼体饱满结实、肉精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肛门凹陷、腹无胀气、肛门无异物流出。

  (3)无伤痕破体现象。

  (4)鱼种熟悉,无毒无害,不熟悉、不了解的海鱼不购。

  2.3食品生产质量控制标准

  2.3.1加工生产的标准化:对每一道加工程序(包括原料的称取),加工的原料(如时间、温度等)都制定出详细的要求标准和操作规范。

  2.3.2出品质量的标准化:所有出品均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包括规格、质量、保鲜时间等,都有严格规定和相应的监管方法。

  2.3.3卫生标准化:厨房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和厨房的布局以及操作时的卫生均制定科学,详细的规范标准。

  2.4食品生产质量控制方案

  2.4.1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2.4.2烹调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热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6)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2.4.3专间操作风险控制要求

  1)专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专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2)专间使用前应当进行空气消毒,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及时更换。

  3)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

  4)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备餐间。备餐间窗口保证关闭状态,不得随意开合。

  5)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6)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卫生清扫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3.1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根据餐饮服务的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执行阶段和结果阶段),餐饮服务质量可以相应地分为:

  3.1.1餐饮服务质量的预先控制

  所谓预先控制,就是为使服务结果达到预定的目标、在开餐前所作的一切管理上的努力。预先控制的目的是防止开餐服务中听使用的各种资源在质和量上产生偏差。

  预先控制的主要内容是:

  1)人力资源的预先控制:餐厅应根据自己的特点,灵活安排人员班次,以保证有足够的人力资源。那种“闲时无事干,忙时疲劳战”或者餐厅中顾客多而服务人员少、顾客少而服务人员多的现象,都是人力资源使用不当的不正常现象。

  在开餐前,必须对员工的仪容仪表作一次检查。开餐前数分钟所有员工必须进入指定的岗位,姿势端正地站在最有利于服务的位置上。女服务人员双手自然叠放于腹前或自然下垂于身体两侧,男服务人员双手背后放或贴近裤缝线。全体服务人员应面向餐厅人口等候宾客的到来,给宾客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2)物资资源的预先控制:

  开餐前,必须按规格摆好餐台;准备好餐车、托盘、菜单、点菜单、订单、开瓶工具及工作台小物件等。另外,还必须备足相当数量的“翻台”用品如桌布、口布、餐纸、刀叉、调料、火柴、牙签、烟灰缸等物品。

  3)卫生质量的预先控制:

  开餐前半小时对餐厅卫生从墙、天花板、灯具、通风口、地毯到餐具、转台、台布、台料、餐椅等都要作最后一遍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安排迅速返工。

  4)事故的预先控制:

  开餐前,餐厅主管必须与厨师长联系,核对前后台所接到的客情预报或宴会指令单是否一致,以避免因信息的传递失误而引起事故。另外,还要了解当天的菜肴供应情况,如个别菜肴缺货,应让全体服务人员知道。这样,一旦宾客点到该菜,服务人员就可以及时向宾客道歉,避免事后引起宾客不满。

  3.1.2餐饮服务质量的现场控制

  所谓现场控制,是指现场监督正在进行的餐饮服务,使其规范化、程序化,并迅速妥善地处理意外事件。这是餐厅主管的主要职责之一。餐饮部经理也应将现场控制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1)服务程序的控制:

  开餐期间,餐厅主管应始终站在第一线,通过亲身观察、判断、监督、指挥服务人员按标准服务程序服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2)上菜时机的控制:

  掌握上菜时间要根据宾客用餐的速度、菜肴的烹制时间等,做到恰到掌握好上菜时间,尤其是大型宴会,上菜的时机应由餐厅主管,甚至餐饮部经理掌握。

  3)意外事件的控制:

  餐饮服务是面对面的直接服务,容易引起宾客的投诉。一旦引起投诉,主管一定要迅速采取弥补措施,以防止事态扩大,影响其他宾客的用餐情绪。如果是由服务态度引起的投诉,主管除向宾客道歉外,还应替宾客换一道菜。发现有醉酒或将要醉酒的宾客,应告诫服务人员停止添加酒精性饮料。对已经醉酒的宾客,要设法让其早点离开,以保护餐厅的气氛。

  3.1.3服务质量的反馈控制

  所谓反馈控制,就是通过质量信息的反馈,找出服务工作在准备阶段和执行阶段的不足,采取措施加强预先控制和现场控制,提高服务质量,使宾客更加满意。

  信息反馈系统由内部系统和外部系统构成。内部系统是指信息来自服务人员和经理等有关人员。因此,每餐结束后,应召开简短的总结会,以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信息反馈的外部系统,是指信息来自宾客。为了及时得到宾客的意见,餐桌上可放置宾客意见表,也可在宾客用餐后主动征求客人意见。宾客通过大堂、旅行社等反馈回来的投诉,属于强反馈,应予高度重视,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质量偏差。

  建立和健全两个信息反馈系统,餐厅服务质量才能不断提高,更好地满足宾客的需求。

  3.2餐饮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对员工进行长期不懈的培训是搞好餐饮经营管理的两大法宝。

  3.2.1餐饮服务质量监督的内容

  1)制定并负责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规范。抓好礼貌待客,优质服务教育。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通过反馈系统了解服务质量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正反典型事例并及时处理投诉。

  3)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的方案、措施和建议,促进餐饮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4)分析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改革规章制度,整顿纪律,纠正不正之风。

  5)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开展评比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3.3餐饮服务质量检查的主要项目

  根据餐饮服务质量内容中的礼节礼貌、仪表仪容、服务态度、清洁卫生、服务技能和服务效率等方面的要求,将其归纳为服务规格、就餐环境、仪表仪容和工作纪律四项,并将其列表分述如下。这个检查表既可作为常规管理的细则,又可将其数量化,作为餐厅与餐厅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竞赛评比或员工考核的标准。

  4、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建立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订本单位日常卫生制度,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落实。

  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明确食堂,各岗位的卫生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卫生工作与工资挂钩,奖优罚劣,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实行日查、周查、月份析、季评比。以经常检查督促,来加强考核与评比。

  日查——以公司食堂为单位,由主管(或厨师长)及卫生管理员负责。

  周检——每星期一上午由主管卫生人员,进行卫生质量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月份析——分析综合月查,周检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改进,上报公司领导决定。

  季评比——每季度公司进行商讨评比竞赛,优胜者给予奖金。

  4.1食品卫生

  (1)各厨师应每餐对所需锅、盆、铲等工具用清洁剂彻底清洗,以保证菜肴不变污染,每锅菜后应用清水洗锅。

  (2)油、盐、调料用后剩品应及时清理并加盖,以防被污染。

  (3)吊于灶台或地面的肉菜未经清洗不得直接放下锅。

  (4)厨师炒菜前必须对各类菜品调料进行检查发现质量不良应拒绝使用并报告主管。

  (5)烹饪菜肴,必须煮熟煮透。

  (6)厨师对当餐剩余的生、熟菜要风冷,水冷后及时放入冰柜,叶菜要摊开存放。

  (7)厨师必须安排专人对冰柜进行管理,冰柜物料应按顺序存放,生熟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加以使用,雪柜内物料须用保鲜纸封存,冰柜内外定期清洗,确保无异味。

  (8)下班前各厨师应将自已用具清洗干净后放置于定点位置,并彻底检查自已的工作是否全面完成。

  4.2人员卫生

  (1)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经过安全卫生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工作时间按要求穿着工衣戴好工帽,负责分餐人员要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如发现传染病者应及时报告,并暂停工作,不能带病上岗。

  (4)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工作服。

  (5)厨房和工作时间不准吃零食,厨房内严禁吸烟及随地吐痰。

  (6)不得在洗碗池内洗涤、鞋、袜等物品。

  (7)工作时不能对着食物说笑,咳嗽,打喷嚏。

  (8)制作熟食前用洗洁精洗手,并戴上一次性手套,不得直接用手拿熟食物品。

  4.3厨房卫生

  (1)刀石、占板、锅铲、盆、桶、勺等厨房用具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摆放整齐,刀、石、占板要生熟分开使用。

  (2)切完菜,应及时清理垃圾集中处理,并清洗工作台,地面,并及时清洗切肉机,切菜机。

  (3)货架、油烟罩、蒸柜、炉灶、洗菜池、洗碗池,每天保证清洗干净。

  (4)开封调料和未用完的米、油、菜要及时进冰柜和加盖。

  (5)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蟑螂等污染食物。

  (6)定期清理冰柜,保持洁净无异味。

  (7)垃圾箱,污物桶要及时清洗干净,保持无异味。

  (8)餐后及时清理售菜窗口及售菜台卫生,清洗盛菜盆、盒,并定点摆放整齐及时冲洗地面,水渠,确保下水道畅通,无油污、菜渣。

  4.4餐具卫生

  (1)打菜勺、打饭勺,要用盆盛放,不能直接放于台面。

  (2)餐具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餐具内外要干净,干燥无油污,无洗洁剂泡沫。

  (3)餐具要集中摆放整齐,保持清洁,用白布盖好,防止虫蚁污染,未消毒餐具不得循环使用。

  (4)餐具用具用完及时清洗,做到谁使用谁清洗或专人清洗。

  4.5切配卫生

  (1)切配组在加工物料前,必须对物料进行质量检查,不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禽兽、肉及鱼类。

  (2)在加工过程中,肉类菜类不得落地,万一不小心掉落地面,必须清洗干净才能使用,盛菜的篮筐不能直接着地,必须放置垫板之上。

  (3)蔬菜必须经过“一拣,二洁,三浸泡”过程,浸泡内时间不能少于30分钟,确保清洗过的蔬菜无泥沙、无黄叶、无杂物、无青虫等。

  (4)所有菜类必须放置于菜架上,不得随地乱堆放,切配清洗好的菜类应及时送往烹调间,并加盖,以备厨师取用。

  (5)肉类必须把毛,鳞,甲壳清理干净,后方可进一步加工,不得先加工后清理。

  (6)切配完后必须把占板清洗干净并消毒,竖起晾干。

  a.洗烫法:用完后,用刀具,硬刷将占板面上残渣刮干净,再用自来水冲净,然后用开水缓慢烫两遍,竖起晾干。

  b.阳光消毒法:按上法将占板洗净然后放在阳光下晒2个小时,让阳光中的紫外线对占板进行消毒杀菌。

  C.撒盐消毒法:占板先刷洗,除去面上残渣,然后在其上面撒上一些盐过一整夜,以起到消毒作用。

  (7)下班前,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并检查扫尾是否彻底。

  4.6烹调卫生

  (1)各厨师应每餐对所需锅、盆、铲等工具用清洁剂彻底清洗,以保证菜肴不变污染,每锅菜后应用清水洗锅。

  (2)油、盐、调料用后剩品应及时清理并加盖,以防被污染。

  (3)吊于灶台或地面的肉菜未经清洗不得直接放下锅。

  (4)厨师炒菜前必须对各类菜品调料进行检查发现质量不良应拒绝使用并报告主管。

  (5)烹饪菜肴,必须煮熟煮透。

  (6)厨师对当餐剩余的生、熟菜要风冷,水冷后及时放入冰柜,叶菜要摊开存放。

  (7)厨师必须安排专人对冰柜进行管理,冰柜物料应按顺序存放,生熟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加以使用,雪柜内物料须用保鲜纸封存,冰柜内外定期清洗,确保无异味。

  (8)下班前各厨师应将自已用具清洗干净后放置于定点位置,并彻底检查自已的工作是否全面完成。

  4.7垃圾处理

  (1)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重视并执行环保制度。

  (2)设置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保证收集容易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3)保证下水道的畅通、无污染。

  (4)垃圾投放时,应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类投放,防止混放、飞扬和气味产生。

  (5)垃圾容易应保持清洁,内置塑料袋,做到垃圾不外漏。

  (6)每日垃圾及时清扫及清理,防止异味、苍蝇、蚊子产生。

  5、经营品种及价格方案

  5.1.1桌餐(每桌定额10人)

  此形式适用于200人以上集中就餐,减少开餐时间,保证就餐时间充足。

  5.1.2自助餐

  此形式适用于200人以下,菜品自选,灵活方便。

  5.2餐食标准

  5.2.1桌餐日餐标三个标准:

  1)人均日餐费:45元/人/天

  早餐:包子、糖三角、花卷、煮鸡蛋、米粥、汤、小菜4种。

  正餐:十菜一汤(八荤两素),米饭汤不限量。

  例:锅包肉、雪花鸡柳、牛肉烧土豆、牙签肉、酱鸡翅、孜然肉片、辣酱鱿鱼、木须肉、烧茄子、炒时蔬;

  米饭、汤。

  2)人均日餐费:40元/人/天

  早餐:包子、糖三角、花卷、煮鸡蛋、米粥、汤、小菜4种。

  正餐:八菜一汤(六荤两素),米饭汤不限量。

  例:溜肉段、鸡米花、孜然肉片、木须肉、奥尔良鸡块、酱翅根、地三鲜、小白菜炖豆腐;

  米饭、汤。

  3)人均日餐费:35元/人/天

  早餐:包子、糖三角、花卷、煮鸡蛋、米粥、汤、小菜4种。

  正餐:七菜一汤(四荤三素),米饭汤不限量。

  例:溜肉段、木须肉、酱翅根、红烧丸子、炒合菜、香肠白瓜、香甜玉米粒

  5.2.2自助餐餐标两个标准

  1)45元/人/天

  早餐:包子、糖三角、花卷、煮鸡蛋、米粥、汤、小菜4种。

  正餐:八菜一汤(六荤两素)两种特色饭任选,米饭汤不限量。

  2)40元/人/天

  早餐:包子、糖三角、花卷、煮鸡蛋、米粥、汤、小菜4种。

  正餐:七菜一汤(五荤两素)一种特色饭任选,米饭汤不限量。

  3)35元/人/天

  早餐:包子、糖三角、花卷、煮鸡蛋、米粥、汤、小菜4种。

  正餐:七菜一汤(五荤两素)任选,米饭汤不限量。

  6、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6.1初加工库

  1)验收后的蔬菜要进行初选,弃除腐烂变质部分,清理泥土存放。

  2)叶菜类、茎菜类要打开捆扎包装检验后松散入库上架。

  3)根茎类、块状类入库前进行分拣初选,初选后再装筐上架,有病虫害的及时清除,防治扩大污染范围。

  4)入库原料必须分类上架存放,摆放整齐,并在货架指定位置挂标示牌,标明品名、进货时间、数量及使用时限。

  5)库内必须保持空气流通,地面、货架干燥,库内无垃圾,有条件的要控制好温湿度。

  6)每天必须专人巡检,记录温度、湿度,发现腐烂、变质货品及时清理。

  6.2主食库

  1)原料入库前必须抽样验收,检查质量、数量、重量是否与申购单一致,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2)原料入库后必须存放在防鼠台上,隔墙离地。

  3)各种原料必须分类存放,整齐码放,配挂标志牌,标明名称及进货日期。

  4)经常检查,以防漏雨、生虫、霉变、鼠爬。

  5)做好安全防范,防火、防盗、防投毒,门窗牢固,电器安全。

  6)取用原料时要按进货顺序,先进先出,后进后出,所有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领用。过期销毁。

  7)库内必须通风干爽、无污物,无杂物,无异物。无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8)每日出入库后要对库房进行彻底清扫并保洁。

  6.3副食调料库

  1)原料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检验内容:质量、数量、标签、保质期及包装是否完整,破损泄漏不许接收入库。

  2)验收后的原料按类分别上架存放,价位必须配齐标志,标明进货日期和保质期,本着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则使用。

  3)调味品包装容器要干净,摆放整齐,无破损遗漏,干料要防潮、防霉、防虫蛀、防污染。

  4)库房内通风、防蝇、防鼠、防盗设施完善,保持库内干爽清洁,无异味。

  5)散装原料要保鲜盒装,桶装原料要加盖,易潮湿霉变的原料要及时晾晒。

  6)每次出入库要对库房彻底清扫并保洁。

  7、运营成本、财务明细公开方案

  7.1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7.2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7.2.1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7.2.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

  7.2.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过秤、验收,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单据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7.2.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7.2.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7.2.6食堂运营成本和财务明细

  应每月对食堂运营成本和财务明细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公开栏中公示。

  8、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

  8.1餐厅主管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的全部工作

  2)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和用膳制度,加强对食堂采购、验收、保管、财务以及清洗加工、烹调核算供应等流程的督促和协调。

  3)关心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健康状况,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做到职责明确,工作到位,准时开膳,不断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4)民主管理食堂,做到菜单每周安排每天公布,帐目日结月清,按月公布,接受学校领导的指导和膳委会的监督、检查,认真听取师生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师生膳食工作。

  5)协助校医做好每天生熟菜的24小时封样工作。

  6)加强食堂的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操作流程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安全,门窗关锁安全,做到人人把关,万无一失。

  8.2厨师长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全体厨师和辅助工搞好伙食。

  2)协助负责人管好食堂全体厨师及辅助工的'生产工作,经常了解就餐职工意见,不断改进饮食质量;

  3)负责制定菜单,核定菜、料等的投放数量,把握原料质量,保证菜肴的供应品种和数量,做到不浪费;

  4)负责根据菜单及数量加工切配(变质食品应拒绝切配和烹饪),努力增加花色品种;

  5)负责厨房的物品、餐具以及各种设备的保管保养,负责厨房的安全工作和卫生工作,及时消除厨房安全陷患,协助负责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6)食堂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8.3各档口厨师职责:

  1)服从上级、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2)按照本岗工作程序与标准和厨师长的指派带领下,优质、高效地完成菜品的制作,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3)接受厨师长的工作指令,掌握当天的供应菜单,明确工作任务,按手续领取原料,做好岗位的各项准备工作;

  4)开餐前对工作检查一次,并承担责任,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5)操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产品规格标准执行,注意卫生、安全和节约;

  6)当操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厨师长汇报;

  7)积极参加培训,努力专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和出品质量,完成上级交派的其它工作;

  8)履行消防职责。

  8.4库管员职责:

  1)做好食品进货日期、质量、数量、金额、单价的入库记帐工作,领用时填写好出库领用单。

  2)定型包装食品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并挂牌注明食品质量、数量及进货日期。米、面等主副食品堆放时必须按要求堆放。

  3)散装食品必须用加盖容器储存。

  4)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消毒药品等严禁与食品同库存放。从业人员个人用品不得存放食品库内。

  5)妥善保管好库内食品,经常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必须及时处理。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做好防鼠灭害工作。

  8.5财务人员职责:

  1)做好仓库保管工作,材料出入库要认真及时做好记录,要做到帐物相符;

  2)严格管理流动资金,现金收支要票据齐全并及时登记,不得挪用资金;

  3)严格验收。各种原材料购进后,应根据票据所列的品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认真细致地逐一点收,要做到各类品种重新清点、重量复称、金额复核,对于定型的包装产品要查验合格证、出厂日期、保质期等,质量不符合、很差甚至霉烂变质的材料拒绝验收,不得入库。

  4)每日清理、核对当天就餐人员的刷卡金额、餐券销售额和食堂现金帐,数据要及时反馈给食堂负责人,更新“食堂日报表”、“食堂现金收支表”、“食堂收入表”等电子表格,并及时保存到共享文档。每周进行一次自查,根据各项开支进行结算,以便及时平衡盈亏。月底做好盘库工作(财务人员、食堂负责人同时参加),并根据各项收支数据和实际库存进行核算,并将“食堂月度盈亏报表”和装订好的各项票据凭证一起上报上级领导。

  5)做好食堂员工的考勤记录工作,协助食堂负责人做好其他管理工作。

  8.6保洁消毒人员:

  1)讲究个人卫生,注意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2)做好各自卫生责任区的清洁、保洁工作,桌椅三餐三擦,地面三餐必拖,保持地面、门窗玻璃、桌椅等洁净。

  3)坚持双休日大扫除制度,对桌腿、凳腿、门窗全面清擦,地面冲洗,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墙面无灰尘。

  4)做好餐厅所有设施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做好节水、节电、除尘滤布防蝇防鼠工作。

  5)搞好餐厅周围环境卫生,食堂门前实行三包,不得有积水、垃圾等。

  6)餐具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进行,防止餐具污染。

  9、投诉处理方案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健康安全营养的食品和优质的服务,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2)设立专线投诉电话和员工意见箱,积极接受投诉与监督,及时处理投诉意见和反馈信息。

  3)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师生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4)如果因卫生问题(如饭菜里夹有头发、小虫或其他杂物,餐具不洁等等)被师生员工投诉,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严格处罚,按情节大小及累计次数,酌情扣发当月考核奖。

  5)如果因服务质量问题(如服务态度差、刁难谩骂师生员工等等)被师生员工投诉,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严格处罚,按情节大小及累计次数,酌情扣发当月考核奖,情节严重或知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6)接到师生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10、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应急方案

  10.1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餐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0.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能充分保证本预案的实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责任人,特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能够按 照预案顺利进行。

  10.2.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餐厅主管

  副组长:值班经理

  成员:餐厅各档口员工:

  10.2.2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

  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的组织、指挥、协调;

  副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成员:负责所辖部门应急措施的落实、救援组织和善后处置,协助小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处置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值班人员负责前期处理。

  10.2.3突发事件的范围

  1)治安保卫;

  2)消防:火灾、技防失效;

  3)自然灾害:水灾、雷击、暴风、地震;

  4)食品卫生:中毒;

  4)触电伤亡事故;

  5)机械人员伤亡事故;

  6)突发传染性疾病。

  10.2.4日常工作

  1)餐厅主管: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应急计划;负责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处理及监督检查;定期对消防组织进行防火技能检查和指导消防演习;负责应急设备的保障;负责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部门、 防汛指挥部、 安全生产监督局等单位的应急电话联络表。

  2)值班经理:负责应急救援物质的保障。

  3)成员:负责应急现场人力资源及抢险工具的保障。

  10.5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0.5.1消防

  1)火灾

  (1)当餐厅发生火警时,值班经理接警后,须立即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通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到事件现场,组织人员按火场岗位安排开展疏散、灭火、救援工作。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现场自救、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必要时,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自救、扑救火灾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场所,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

  A、扑灭电器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防止触 电。

  B、扑灭油类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C、遇有火势较大或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 急救中心电话“120”或公安指挥中心电话“110”求得外部支援;

  (3)值班经理及时向餐厅经理汇报火势情况,并按照餐厅经理的指示及时报警;

  (4)保证前、后门畅通,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的同时引领消防车靠近餐厅;

  (5)维修人员坚守岗位,作好泄水准备,配合消防人员启动相关消防联运设备;

  (6)义务消防队员引导相应楼层人员疏散;

  (7)同时应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准备疏散用湿毛巾送往火场,抢救贵重物资;

  (8)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医疗后勤组,负责伤员护理、运送;

  (9)火灾扑灭后,餐厅负责火灾现场保护,协助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10)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出具事故报告,分析火灾原因,改善防火措施。

  10.5.2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当餐厅受到水灾、雷击、暴风、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的侵袭时:

  1)确认受灾范围:

  (1)当水灾、雷击、暴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餐厅应马上确认受灾范围,并通知值班经理组织值班人员对部门辖区内的受灾情况进行清查。

  (2)值班经理通知餐厅经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其他成员赶到餐厅,成立救灾小组,指挥人员消除灾害,恢复生产。

  2)应急处理,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1)餐厅应对辖区内的电、气、油进行清查,防止出现泄漏引发火灾,发现存在隐患时应通知维修人员立即关闭,严防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火灾。一旦出现火警,立即按“火警紧急操作流程”处理。

  (2)因灾害事故导致设施、设备严重受损时,若存在安全隐患,如:幕墙或顶棚玻璃坠落、屋顶水池漏水等,应立即对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地面区域进行封锁,安排维修人员紧急抢修,排除二次灾害隐患,建筑外围20m区域内严禁车辆、行人通行;工程维修人员紧急抢修。

  (3)出现以上紧急情况,若需疏散人员,由救灾小组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疏散。

  3)事故报告:在受灾清查、处理结束后,把情况汇总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出具事故报告。

  10.5.3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餐厅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餐厅经理汇报;

  (2)由值班经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在餐厅周围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6)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7)餐厅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8)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9)属在餐厅用餐人员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10.5.4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

  1)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触电人员按下列要求进行紧急挽救。

  (1)首先切断电源开关或用电工钳子、木把斧子将电线截断以断开电源;

  (2)距电源开关较近或断开电源有困难时,可用干燥的木辊、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或带电体。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裹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2)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的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1)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不严重,神志还清醒,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要使之就 地休息 1-2 小时,并严密注意观察;

  (2)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时,应立急进行人工呼 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

  (3)如果触电者的伤害很严重,心脏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动,瞳孔放大,失去知觉,则必须同 时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

  3)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并坚持抢救 6 小时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确诊已经死亡为止。

  4)如果需要送医院抢救,在途中不能中断急救工作。

  5)对于与触电同时发生的外伤,应分别情况处理。对于不危及生命的轻度外伤,可以放在 触电急救之后处理。对于严重的外伤,应于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处理。如伤 口出血,应与止血。为了防止伤口感染,应当与以包扎。

  6)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疏散。

  7)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 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8)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10.5.5机械人员伤亡事故预案:

  (1)发生机械人员伤亡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人员进行固定、包扎、止血、紧急救护等。

  (2)必要时,应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援。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 过、伤亡人数和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10.5.6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维护正常的社会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预案。

  (2)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同时逐级上报到急救援指挥中 心,

  (3)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尽快确定传染源的传播范围并对有关人员就地实施隔离,确保可能感染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4)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在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10.6应急结束

  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工作,在小组的安排下做好抢修、恢复工作。

  10.7处理与改进

  餐厅在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应对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针对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原因,责成立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并组织对应急预案和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及修订,使其不断完善,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10.8作要求

  1)首先保持自我镇定,将突发事件迅速向上级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2)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保护好餐厅的财产安全,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在采取抢救措施时,应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抓紧时机进行抢救。

  4)全体员工要在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按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值班经理接到警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抢救。

  6)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互相协调,通过配合,尽快完成报警、扑救、疏散顾客、抢救伤员、 保护现场等各项工作。

  7)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由应急指挥小组下达各组人员撤离现场的命令,随后进入善后工作处 理阶段。

  8)突发事件结束后,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保护现场、通过公安机关、劳动部门、保险公 司等进行相关勘查、裁定、理赔等或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回各自工作岗位清点物品。

  10.9常用应急电话:

  匪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 。

  为确保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原料(以下简称“食材”)配送行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__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学校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依托“灌云县学校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管控、信用管理”的食堂食材安全管理模式,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等多方监督。通过严把企业入围、严格审核过程、严控源头质量、合理测算价格、全程监控配送、科学制订食谱、强化监督考评、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不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范围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应全部实行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并对所有进入平台参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在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平台测试、试点运行、遴选单位、宣传培训、联调联试、推广应用等步骤,在全县学校食堂组织实施。

  (一) 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督促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食材“阳光配送”工作。教育局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快速推进,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宣传发动企业报名参加阳光配送,三部门和合作单位(农商银行和软件公司)对学校和监管部门分层次,开展软件安装、平台操作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遴选审核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根据配送单位报名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对平台运营公司开展复核,建立第一批“阳光配送”单位名录库,与平台运营公司签订契约后正式上线运行。县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逐月确定学校食堂常用菜谱,供配送单位集中采供。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标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推荐一批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基地直供。

  (三)联调联试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从7月初开始组织部分学校食堂使用平台采购食材,进行平台稳定性测试。7月20日前,所有进入平台的食材配送单位完成相关产品信息维护,8月底前,平台组织采购、验货、收货、资金支付和问题处置等全环节实操演练,集中进行压力测试,检验平台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试点论证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选取高中段学校食堂、部分配送单位、部分食品生产单位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平台测试及试点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

  (五)推广应用阶段(20xx年9月1日起)。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学校正式实施“阳光配送”工作。9月30前,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同平台制定出台学校食堂“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配送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材应急保障预案等,每年的年底前对配送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实施信用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对配送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

  四、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发改委、公安局、农商银行等部门配合,负责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食材品种确定、“阳光配送”单位遴选及评价考核、宣传培训、信用管理、责任追究,以及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进入平台企业的资质审核,并通过平台对交易双方的经营资质、产品品质、供货渠道、检验检测、贮存配送、加工制作、主体责任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管,指导学校食材验收标准及“阳光采购”单位建设标准的制定、考核验收等,规范进入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对进入平台企业考核评价。

  教育局:负责平台建设、测试、试点运行及培训,引导学校食堂积极参与“阳光采购”工作,规范学生伙食费的使用管理,确定学校食堂食材品种库,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执行线上食材采购及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校长家长陪餐、信息公示、食材采购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指导学校动员学生家长通过家委会、意见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引导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公众号实时、全面、动态了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每日食谱、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协助市场局等部门对申请进入平台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组织有参加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意向、已纳入江苏省农产品监管平台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阳光配送”遴选推荐,以保证优质供货渠道。

  卫健委:组织营养学专家定期对学校食堂食谱制订进行培训指导,配合教育局做好食材品种的确定,保证学生餐营养健康。

  发改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定期发布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根据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对配送单位的食品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同时做好副食品价格与配送平台数据对接。

  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加强学生的信息安全工作。

  农商行:负责学校食堂账户开户,资金的收缴与划拨,与商家对账,平台软件开发、维护,确保系统运营正常、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上报。加强对报名参与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的帮扶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在满足学校食材供应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遴选。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部门按照县统一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培训的准备工作。县市场局做好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培训、通知进入平台企业参与培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安装对接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学校的通知、会务准备等工作,督促校园食堂“阳光采购”系统软件安装和培训。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级层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秋季开学后,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更加便捷高效,广大师生吃得更加安全、健康、实惠,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与自购的对比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学校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二、配送范围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三、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四、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五、配送要求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吴景朋任组长,彭峰、熊业英、韩前兵、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为成员的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吴景朋负责对学校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彭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熊业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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